摇头丸


摇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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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摇头丸】人工合成毒品的一种,一般以 MDM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 MDA(4,5-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AM(苯丙胺)及 MAM(甲基苯丙胺)为主要有效成分 。吸毒者食用 摇头丸 后,大脑皮层兴奋,在没有音乐的时候,头会轻微地晃动,有一种疲惫、欲睡的感觉 。但当服用者受到音乐的刺激时,就会随着音乐的节拍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疯狂地摇头,音乐节奏越强烈,头晃动得越厉害,感觉越舒服,甚至有摇断了脖子的记录,故此被称之为“摇头丸” 。
广义的摇头丸为地下毒品加工厂生产,在毒品市场中非法买卖、流通,主要在娱乐场所中使用的含有苯丙胺类兴奋剂成分,外观为各种颜色、各种图案、各种形状的片剂、丸剂、胶囊的总称 。据统计,全世界被查获的这类药物的片剂形状和图案已达至少数百种 。
口服摇头丸几分钟后即开始作用,1~1.5小时达到高峰,一般持续作用时间为4~6小时 。长期滥用机体极易产生依赖,其机制可能为大量摄入后导致内源性神经递质耗竭和生成障碍,加之多巴胺受体和肾上腺素受体对其产生耐受性和低调节反应,致使需不断增加用量才能产生有效冲动 。初服用时有口乾、精神紧张等感觉,几次后即可成瘾,并感到心情愉悦,思维敏捷,精力旺盛 。成瘾者戒断时可出现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情绪激动,抽搐、谵妄等症状,而难以忍受,导致戒断困难。
摇头丸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 能诱导快感、提高自信心、增强爆发力,具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上瘾后难以戒断,半年内复吸率仍高达95%以上 。
基本介绍中文名:摇头丸
外文名:ecstasy
化学名称: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主要)
泛指:所有含苯丙胺类成分的兴奋剂
简写:MDMA(主要成分)
类型:人工合成毒品
名称摇头丸刚刚出现时美国人称其为ectasy(迷魂药、迷幻药、致幻药),其实致幻药最早指的是冰毒,但世界各地的吸食者很可能是搞混了二者的区别 。此药开始流入香港时最初的名称为“Fing头丸”(意为会让人胡乱摇头的药丸),刚刚从香港传入内地时根据其外观称其为“蓝蝴蝶”,后被改名为“摇头丸”,据说是美国一位毒贩根据药效发作时的特徵想出来的 。进入内地后,由于製作外形众多,根据药片、药丸不同的颜色和上面的图案、字母被称为“鸽子”、“小鸟”、“恐龙”、“M药片”、“快乐丸”、“的士高饼乾”、“狂喜”、“忘我”、“白天使”、“蓝精灵” 。为了方便吸食,部分摇头丸会被配成液体,被称为开心水、可乐液、忽悠悠等 。近年还有人称其为“糖”,因为认为它是一种调节气氛的糖果 。摇头丸的成分较为複杂,包括了冰毒、K粉等多种成分,所以它既不能算一种规範的毒品名称,也不是一类毒品的统称,更多是由于传统原因,或者说作为西方所称的“舞会药品”的通俗名词被媒体引进并广泛使用于社会包括警方,但这个名称在司法方面存在难以界定的问题,未来这个名称可能被代替,至少在司法领域 。历史作为摇头丸最着名也是最主要成分的MDMA出现于1912年,因为什幺而合成尚有争议,一说由德国的达姆斯塔特梅尔克(Merck)公司在研发一种减肥药(食慾抑制剂)时作为副产品而发现(还有说是德国默克製药厂) 。该公司于1914年申请了专利 。起初试图作为食慾抑制药物或战时发给士兵的兴奋剂 。但因其有噁心、高血压甚至肌肉坏死等副作用,药厂并没有将其正式投产,也从未正式进入过药物市场 。一说是该公司为了研发一种止血药物时作为副产品而发现的 。无论研发背景为何,这种药物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直到20世纪50年代人们才对其开展进一步的药理学研究,1942年美国陆军情治单位出于情报工作的需要,进行了MDMA的动物实验,但效果很不理想 。1953年的志愿者试验出现死亡而中断研究 。20世纪60年代末有小量的地下加工厂生产,但几乎没有发现滥用 。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加州大学Berkley分校的Alexander Shulgin(亚历山大·舒尔金,摇头丸之父,但由于这种药物很早就被发现,他本人宣称他只是“继父”,但他确实是首位进行深入研究的科学家,客观地讲,摇头丸后期的滥用与他本人并无直接关联,他曾经多次要求,除非医师自己已经完全对MDMA的药效彻底了解,否则就没权利运用在患者身上 。他饱受争议之处在于他大力推荐该药物)的研究组发现此药能减轻严重口吃者的症状 。他本人服用并描述服药后的感受是“一种带有情绪和躯体密切联繫并容易控制的意识状况改变,伴有少许幻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