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发布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二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避开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确实无法避免 , 需要拆除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搬迁 。建设和搬迁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发布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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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损坏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修或者重建 。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作物病虫害的种类、时间、范围和程度;
(二)害虫主要天敌的种类、分布及种群消长;
(三)影响农作物病虫害的田间气候;
(四)其他要监控的内容 。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技术规范 ,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
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 。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 。方式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门的规定执行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 , 不得煽动他人编造虚假信息 , 不得阻挠他人如实报告 。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综合分析和监测结果 ,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包括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和防治措施 。
第十七条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 。确需开展的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境内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活动 , 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组织和个人提供未公开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 。
第三章防控
第十八条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 , 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 , 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 。县级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 。
根据农业生产、气候条件、全年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监测预报、发生趋势等因素 , 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规划 。内容包括防控目标、重点区域、控制阈值、防控措施和保障措施等 。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制度 , 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抗性监测评价工作 。 , 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有关高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和个人依法研究和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 , 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安全防护 ,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补贴 。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作物病害滋生地、源头区的作物补种、植被改造、环境整治等生态治理工作 。和病虫害 , 调整种植结构 , 防止作物病虫害的滋生和发展 。传播 。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选择抗病、抗虫品种 , 采取包衣、拌种、拌种等种子处理措施 。消毒 , 合理轮作 , 深耕除草 。 , 包括除草、土壤消毒、清除农作物病残等健康栽培管理措施 , 预防农作物病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