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的限度:宋朝皇帝所受10道束缚究竟是哪些?( 六 )


负责草诏的职官是隶属于宰相机构的中书舍人 。宋代的诏书大致有两种 , 一是宰执进呈、君主认可的意见 , 一是君主直接的授意 , 不管是哪一种旨意 , 通常都由中书舍人起草 。如果中书舍人觉得旨意不合法度 , 可以拒绝草诏 , 将旨意送回去 , 叫做“封还词头” 。“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 , 则论奏封还词头” , 这是中书舍人的合法权力 。依照惯例 , 中书舍人若“封还词头” , 而皇帝又固执地非要下诏不可 , 那么可以由次舍人草诏 , 但次舍人同样可以“封还词头” 。理论上 , 只要中书舍人达成“拒不草诏”的一致意见 , 便可以将一道不适宜的诏书“扼杀于萌芽状态” 。
诏书草成 , 宰执署印认可 , 即为朝廷敕令 , 但且慢 , 诏书还必须通过宰相机构的另一个分支——门下省给事中(元丰改制前为封驳司)的审核 。给事中具有封驳之权 , “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 , 则论奏而驳正之” , 即将诏书驳回去 。南宋初 , 有个叫做王继先的御医 , 因为治好了高宗之病 , 高宗想封他为“武功大夫” , 旨下 , 被给事中富直柔封驳 , 因为这种破例的人事任命不合宋代的“伎术官法” 。高宗说 , “这是特例 , 继先诊视之功实非他人比 , 可特令书牍行下 , 仍谕以朕意 。”富直柔不屈不挠 , 再次封驳 。最后高宗不得不“屈意从之 , 所有已降指挥可更不施行” 。
诏书通过中书舍人与给事中两道关卡的审查 , 并经宰相副署之后 , 才可以成为正式的政令 , 交给宰相机构的分支——尚书省执行 。这时候 , 如果还发现诏书有失当之处 , 该怎么办?还有台谏 , 台谏拥有论列政令得失、乃至追改诏书的权力 。
当然 , 理论上君主也可以绕过中书舍人草诏、给事中审核等法定程序 , 也不用宰相副署 , 直接下诏 , 称为“手诏”、“内降”、“内批” 。但是 , 这类私旨在法理上并不具备合法性 , 所谓“不由凤阁鸾台 , 盖不谓之诏令”也;宰相机构是可以拒不执行的 , “凡不由三省施行者 , 名曰‘斜封墨敕’ , 不足效也” 。北宋初 , 因为找不到宰相副署 , 太祖连个任命状都颁发不了 。仁宗朝时 , 宰相杜衍对皇帝私自发下的“手诏” , 一概不予放行 , “每积至十数 , 则连封而面还之” , 皇帝也拿他没办法 , 只好称赞他“助我多矣” 。不过到了北宋末年 , 由于徽宗热衷于“御笔行事” , “斜封墨敕盛行” 。这是政局败坏、国之将亡的征兆了 。当政治转为清明时 , 君主的“御笔行事”又会大大收敛 , 如南宋初 , 高宗重申了“政出中书”的法度:“凡批降御笔处分 , 虽出朕意 , 必经由三省、密院 。”
综上所述 , 可以说 , 在政治正常时期 , 在宋代权力结构中 , 君权出现了象征化的倾向 , 而宰执则掌握着实际上的国家治理权 。那么问题又来了:谁来制衡强大的相权?台谏——没错 , 就是台谏 。用朱熹的话来说 , “有一好台谏 , 知他(宰相)不好人 , 自然住不得” , 即设置独立的台谏对宰相权力进行监察与审查 , 但凡“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 , 并仰谏官奏论 , 宪臣弹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