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的限度:宋朝皇帝所受10道束缚究竟是哪些?( 五 )


毫无疑问 , 宋室君主处于这个权力结构的最顶端 , 具有最尊崇的地位 , 同时也是名义上的权力源 , 所有的诏书都必须以皇帝的名义颁布 。但请注意 , 这里我们使用了一个限定词:“名义上” , 因为按照儒家的治理思想 , 天子“君临天下” , 但应当“统而不治” , 所谓“无为而治”、“垂衣裳而天下治”、“恭己正南面而已” , 说的都是这个意思 。君主只是作为主权的象征、道德的楷模、礼仪的代表而存在 , 并不需要具体执政;国家的治理权由一个可以问责、更替的政府(宰相机构)执掌 。用现代政治学概念来说 , 这叫做“虚君共和”;用宋人自己的话来说 , 叫做“权归人主 , 政出中书” 。
宋代的实际权力运作当然离理想的“虚君共和”尚有很远的距离 , 但“虚君”显然是宋代士大夫的重叠共识 。北宋人曾肇说 , “帝王号令 , 务要简大 。若夫立法轻重 , 委曲关防 , 皆有司之职 , 非帝王之务 。”同时代的罗从彦也说 , 君主“除礼乐征伐大事之外 , 其余细务 , 责成左右” 。南宋的大理学家陆九渊说 , “人主高拱于上 , 不参以己意 , 不间以小人 , 不维制之以区区之绳约 , 使其臣无掣肘之患 , 然后可以责其成功 。”另一位大理学家朱熹也认为 , “人君之身端本示仪于上 , 使天下之人则而效之” , 实际的治理则“只消用一个好人作相” 。朱熹的朋友兼论敌陈亮也提出 , “端拱于上而天下自治 , 用此道也” 。
即便是君主本人 , 也不敢公然与士大夫的治理共识唱反调 , 强势的宋太宗也不能不承认 , “无为之道 , 朕当力行之”;宋真宗亦自言“朕未尝专断”;宋仁宗更是“虚君”的典范 , “事无大小 , 悉付外廷议” , 当时有人评论说 , “仁宗皇帝百事不会 , 却会做官家 。”有谏官甚至看不惯皇帝的“无为” , 质问仁宗:“今政事无大小 , 皆决于中书、枢密 , 陛下一无可否 , 岂为人主之道哉?”仁宗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屡有人言朕少断 。非不欲处分 , 盖缘国家动有祖宗故事 , 苟或出令 , 未合宪度 , 便成过失 。以此须经大臣论议而行 , 台谏官见有未便 , 但言来 , 不惮追改也 。”所以宋人自认为 , “汉唐以下言家法者 , 莫如我朝;我朝家法之粹者 , 莫如仁宗” 。
如果君主意欲揽权 , 则会被视为“越俎代庖”、侵占政府的正当权力 , 因而免不了要遭受群臣抗议:“今百司各得守其职 , 而陛下奈何侵之乎?”“天子而侵宰相之权 , 则公道已矣!”
君主下面的宰相机构(包括中书门下、枢密院 , 时称“二府”) , 则是“与天子共治天下”、掌握着实际治理权的执政团队 。宋代宰执的法定权力很大 , “天子以万机之得失 , 百官之进退 , 社稷之安危 , 生民之休戚 , 近而号令之臧否 , 远而蛮夷之叛服 , 大而阴阳之愆和 , 小而钱谷之衍耗 , 凡百官有其事 , 事有其名 , 一皆委任而责成于宰相 。故宰相于天下事无所不统 , 不以一职名官 。”虽然朝廷的诏书都是以皇帝的名义颁发 , 但 , 按照法定的程序 , 诏书的起草、审核与颁布 , 都必须经过宰相机构 , 并由宰相副署 , “凡制敕所出 , 必自宰相”;“非经二府者 , 不得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