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之死:他的死与秦始皇李斯姚贾的关联

公元前二三四年,秦攻韩 。
从长时段的历史看,这场局部战争只是数百年来大秦的统一意志伸张过程的一个微细的环节,并无特别之处 。然而,由于它的特殊指向,使得它与思想史的进程紧密地关联起来 。《史记·韩非传》云:“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秦因急攻韩 。”一场以思想家为目标的战争,在历史上即使不是绝无仅有,至少也是极为罕见的 。
李斯举荐韩非的用意,今天已无从确知 。从后来李斯在有关督责之术的奏议中对韩非文字充满敬意的引用当中,我们可以窥见韩非在他心中留下的巨大阴影 。这一阴影也许可以追溯至二人同游于荀子之门的那段时光 。然而,如果简单地将两者之间的关系看做庞涓、孙膑故事的翻版,恐怕就过分地低估了作为政治家的李斯的心胸 。《史记·始皇本纪》里的一段记述,为我们重构当时的历史处境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始皇十年,大索,逐客,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 。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 。于是使斯下韩,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 。
我一直觉得,《史记》的这段记述倒置了历史的因果关系 。“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恐怕并不是“使斯下韩”的后果,而是秦国下“逐客令”的原因 。《史记·李斯列传》在谈及“逐客令”的来由时说:“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 。’”只要是熟悉《韩非子》、《内储》和《八奸》等篇章的人,都会从中嗅出些许韩非的气味来 。对于如何借用敌国的“宗室大臣”为己国谋利,韩非“深刻”得令人心悸 。韩之患秦,由来已久 。
我们只消看一下长平之战后秦对韩的一连串攻伐,就可以对当时韩国的危局有切肤的感受:韩桓惠王十七年,秦拔阳城、负黍;二十四年,秦拔城皋、荥阳;二十六年,秦悉拔上党;二十九年,秦拔韩十三城 。秦的步步蚕食,成了承位未久的韩王安挥之不去的梦魇 。在这种情势下,“谋弱秦”是必然的选择(案:秦王下“逐客令”在韩王安二年) 。而韩非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不难想见的 。“韩人郑国”之“间秦”,以及由此而来的“逐客令”,一定让李斯又一次清晰地感受到了韩非的巨大威胁 。作为其个人意志的可能的否定者,韩非成了他必须逾越的障碍 。而在他的意志当中,无疑既充斥着个人的私欲和野心,也洋溢着建立功业的伟大激情 。于公于私,对李斯来说,身处敌国的韩非始终都是危险的 。
然而,韩非的到来究竟会将他置于何等境地,这恐怕是李斯也无法预料的 。要想弄清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先对韩非的思想有一些基本的了解 。一直以来,“法家”都被习惯地译作Legalism 。比如,陈荣捷教授在A Source Book in Chinese Philosophy(《中国哲学入门》)一书中就是这样翻译的 。史华兹(Benjamin I. Schwartz)教授在《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中虽然指出这种翻译“确实导致了某些误解”,但仍在书中沿袭了这一既成的用法 。事实上,将“法”简单地理解为“法律”,是不无问题的 。这样的理解至少忽略了“法”的另一重要意涵——“形” 。而这恐怕也是《汉语大词典》在对这个词条的解释当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疏漏 。按《周易·系辞传》云:“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 。”又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其中,“法”与“形”的对等互换是显而易见的 。而这也正是张载《正蒙》中“法”、“象”关系的根据所在 。也正因为“法”本身即具“形”意,后世将“法家”称为“形名家”也才有了更为切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