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国土资源局

南涧县国土资源局【南涧县国土资源局】南涧县国土资源局是1990年5月成立的南涧县的政府部门 。
基本介绍中文名:南涧县国土资源局
类别:政府部门
地点:南涧县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机构沿革1990年5月,南涧彝族自治县土地管理局成立,有职工8人,1993年,土地管理局职工增加到10人,下设局办公室、建设用地股、土地监察股、地籍管理股、土地规划股6个股室 。2001年,南涧县征地移民安置办公室归併入南涧县土地管理局,2003年成立南涧县移民事业局,为南涧县国土资源局二级局,2004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南涧县移民开发事业局,移民安置工作划归南涧县移民开发事业局管理 。2002年,南涧县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南涧县国土资源局,县计委土石流防治办公室、国土办,城乡企业局矿产资源管理等职能,划归国土资源局,下设局办公室、测绘地籍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地质环境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土地利用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9个股室,成立南涧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涧县土地综合服务所2个企业 。2007年,成立南涧县国有土地收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服务所,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能归併南涧县国有土地收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涧县国土资源局下设8个国土资源所 。获得荣誉1992年、1997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授予南涧县土地局土地管理工作一等奖;1993年、1996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授予南涧县土地局土地管理工作二等奖;1994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授予南涧县土地局土地管理工作特等奖,1995年大理州人民政府授予南涧县土地局土地管理工作三等奖 。2005年,南涧县总工会授予南涧县国土资源局工会“合格职工之家”;2007年3月,南涧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03-2006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2007年4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授予“云南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单位” 。1992年-2007年,国土系统干部职工有19人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个其中:受省表彰3人;受县级表彰16人 。南涧镇国土资源所被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先进国土资源所” 。股室职责局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档案的起草审核、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工作督办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保卫、值班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管理外事工作,做好外事服务;管理机关的公共财物;管理机关服务工作;承办局党组、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汇总编制落实年度国土整治、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蹟保护、测绘等所需经费计画;负责省、州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有关规费徵收、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国土资源国有资产,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股工作职责制定有关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实施办法 。组织国土资源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複议听证组织工作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起草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州有关国土资源法律、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重大案件;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耕保股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科技发展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画,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核;负责协调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估;组织实施省、州县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负责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套用,协调重大科研项目实施;负责国土资源的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制定耕地特殊保护,鼓励耕地开发的规定、办法,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农田保护;承办上报州、省、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徵用、汇总、报批工作;组织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土地利用股工作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辖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準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平估的资格;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测绘地籍股工作职责制定本辖区地籍管理办法、基础测绘规划和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办法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规划,制订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的技术规範、标準;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登记发证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等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测绘市场、测绘项目、测会成果和测量标誌管理;参与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航空摄影等实施工作;审核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承担申报国务院、省州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矿产股工作职责依照南涧县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承办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及探矿权年度检查的覆核审查;承办省级发证採矿权划定矿区範围、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注销登记的覆核审查;承办省、州两级发证採矿权转让的覆核审查;负责县级发证採矿权划定矿区範围、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的覆核审查;负责小型及以下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採矿权的年度检查;组织徵收县级发证矿山採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依照发证许可权组织对矿山企业承包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许可权参与採矿权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划定矿区範围、採矿权申请的审批、上报、颁发採矿许可证;组织查处无证开採、越界开採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质环境股工作职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参与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準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蹟保护区,指导和组织保护地质遗蹟;组织或配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督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督促建设项目用地和矿山开採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全县国土资源的利用和权属变更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依法实施对国土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移送,并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的协调处理;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和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