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婚姻 军婚( 二 )


现役军人婚姻 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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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係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1)户口;(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现役军人婚姻 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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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登记年龄《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部队回响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25周岁结婚 。探亲待遇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报销範围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準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计程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準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休假规定一、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假有: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 。二、产假女职工、女军人生育时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符合晚育规定按各地不同规定增加产假 。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政策规定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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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係,调解或判决不準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準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