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赛评委以“繁简混用硬伤”,冤枉了多少书家 世界之最繁体

书法创作中文字的繁简问题
■李庶民
有微信朋友曾就书法创作中繁简字混用的问题问我有何看法,要讲清这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绝非一两部专著可以说清楚的 。而讨论的前提是,首先要将“繁体字”“简体字”“简化字”这三个概念界定清晰 。而目前看到的有限的讨论文章,多是将“简体字”与“简化字”这两个概念混淆不清 。简而言之:简体字应是指历史上已经约定俗成的与其繁体相对应的简笔字,其中有些或与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相缠绕 。而简化字应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85年改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实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除了利用历史上已有的那些简体字之外的新造简化字 。这样,可以判断一幅书法作品中若用了简体字,则不能算作繁简字混用;而若用了简化字,则可算作繁简字混用 。
赵孟頫“采”
陆柬之“採”
汉字历史嬗变过程中的“简—繁”(如“然”与“燃”、“采”与“採”等)、“繁—简”(如“秦”下省去一“禾”、“利”字省去两点等)、“简—繁—简”之变错综复杂,故书法作品中繁简字之辨是个一言难尽的课题 。今天看一件作品中是否有繁简字杂用,也不仅仅是从书法作者所写的字中有无《简化字总表》中所列的简化字作判断依据的,因为表中的某些“简化字”是已经历史认定了的“简体字”或异体字,与今天我们社会上所使用的,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整理的简化字并非是完全相同的一个概念 。如“万”作为“萬”的简化字用,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便很普遍了;“无”作为“無”的同音、同义字,在战国、秦汉简牍中已多见,《说文解字》将“无”列为“無”的“奇字”;“为”作“為”的简体字用,早在汉简当中便已经出现;“师”作为“師”的简体字,已见于唐代颜真卿的书法作品中;“门”作为“門”的简体字,已见于居延汉简中;“宝”作为“寶”的简体字,汉代以后常见;“旧”作为“舊”的简体字,已见于辽代字书《龙龛手镜》中,徐渭《花卉图卷》(藏上海博物馆)题诗:“兰亭旧种越王兰……”即用“旧”字;唐人杜牧行草书中,“爐”即写作“炉”……一些简化或用笔画少的替代某些笔画多的现成字,一旦约定俗成,便成为社会认定的“简体字” 。这些简体字进入字库,便会进入正式文本之中 。如“声”作为“聲”的简体字、“后”作为“後”的简体字,至迟在宋代书籍刻本中便已出现;“边”作为“邊”的简体字、“办”作为“辦”的简体字,至迟在明代刻本中便已出现 。据《宋元以来俗字谱》所收,到清代刻本中已有6240多个简体字在使用 。书家写简体字更是常见,明代书家李应祯自己落款往往将“應”写作“应”,甚至可以说,一些简体字的出现,往往是书家对正体字(篆、隶、楷)在书写过程中的草写(简、连、省、变)时有意无意创造出来的 。汉字字体的演变,“正—草”之变是一个推进要素,也是影响“繁—简”之变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居延汉简中有“言字旁”的字“謹”“計”“謝”“許”等都已写作“谨”“计”“谢”“许”;北魏、隋唐乃至宋代书家多有将“亂”写作“乱”的;宋代米芾手书的欧阳修散文名作《昼锦堂记》碑刻中,有“记”“将”“荣”“盖”“闾”“劳”“险”“绅”“谓”“尝”“乐”等14个简体字与我国现行的通用规范简化字完全相同(详情见《光明日报》1995年11月8日《汉字简体字九百年前就出现》的报道) 。实际上,汉字的简化是与文字的起始、发展、完善、规范一路相伴的 。如“蠶”的俗字“蚕”,元、明时很多书家都在写;“虫”与“蟲”原本是两个音、义不同的字,后来的书写中将“蟲”省作“虫”,类似“蚕”“虫”这样的情况后来都成为了通行的简体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