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青岛崂山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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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租金减免支持
对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份减免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免租金50% 。对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等业主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区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给予业主专项支持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金管委相关部、区文旅委相关处、区科创委相关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平台公司)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 。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企业补助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上年度房租缴费单据 。
(三)办理具体流程
1.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向载体所属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申报,由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汇总初审后报区工信局审核,同时报区财政局备案 。
2.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由发改局提出可享受减免房租补贴的载体范围及具体补贴办法并予以公布 。对中小微企业实施房租减免的各个载体业主将申报材料提报给各包楼单位,各包楼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提报给区发展和改革局,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复核,公示后由业主直接办理减免手续 。区发改局汇总申请区2020年产业扶持资金,依照减租规模给予业主专项支持 。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楼宇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管领导:安春静 88996855、13792886668
联系人:王若群 88996812、18678952037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分管领导:王京彪88998660、13606421221
联系人:赵楠88998007、13553002863
区财政局
分管领导:辛慧珺 88999680、18562751297
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
联系人:沈函泉88999733、13395320866
李梦红88999848、15192087893
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
联系人:苗丽婕88999650、15898872369
赵坤88998480、18560431018
区商务局
分管领导:柴晓晨88998882、13706421360;
联系人:蓝静88996523、13791807071
区文旅委文化处
分管领导:张新村 88999827 、18661656718
联系人:郑程88999835 、15192757666
崂山区科创委产业组织部
分管领导:于鸣溅88999957、13863908068
联系人:彭博88999983、18766141222
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孵化办公室
联系人:于萌88999712、18661822511
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凯乐88958781、18563996288
第二条 贷款展期支持
搭建银政企服务平台,引导区内银行机构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延长授信期限、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引导区内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偿还困难的贷款办理展期或延期偿还,对相应贷款不计入企业征信记录 。
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疫情期间驻区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新增的不良贷款,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管委相关部)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崂山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为上述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的崂山区银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