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二 )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1.中小微企业申请延长授信期限、调整还款期限等,按照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2.银行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贷款相关材料、相关贷款投向用途的证明材料和其它必要材料 。
3.企业货款展期或延期偿还申请书及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 。
4. 不良贷款余额应以银保监局认定数额为准 。
(三)办理具体流程
1.中小微企业申请延长授信期限、调整还款期限等,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审批 。
2.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申请,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崂山区财政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按程序拨付 。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分管领导:杨敏 88996901、15653222366
联系人:郭锐 88997921、13553050199
李国成88997910、13969875779
金管委银行保险发展部 成玮88996163、15820024627
第三条 信贷应急周转支持
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用足用好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政策,利率优惠至每日0.5‰标准执行,期限最长可达15天 。(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 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崂山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借款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贷款相关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公司章程复印件,信贷应急周转金申请表,崂山区转贷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三)办理具体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后,转贷合作机构对借款人进行尽职调查;由贷款银行出具《银行贷款转贷承诺函》(如银行无法提供可适当调整);转贷合作机构办理与借款人借款等相关手续 。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分管领导:段存恩 88996695、13806399800
联系人:张强 88997972、15853208870
潘剑荣88997972、18866228592
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王婧55729091、18561399280
第四条 融资担保、保险优惠支持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优惠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引导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 。
支持外贸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国际贸易风险 。对崂山区外贸企业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区级财政在市级支持标准基础上另给予10%的支持(市区两级支持最高100%),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基于相应行业费率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优惠支持 。(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一)融资担保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崂山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因疫情短暂经营困难或需资金参与疫情防控,依法合规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2.企业所需申领材料:企业补助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3.办理具体流程: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向崂山辖区内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报申领材料,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经审核后按流程给予企业减收或免收担保费 。
4.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