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伏笔藏玄机:最终嫁贾宝玉的是薛宝琴?( 五 )


七、“金玉良姻”与“木石前盟”
有人会说,宝琴嫁宝玉的结局,既有背于“木石前盟”的诺言,又有违于“金玉良姻”的宿命,雪芹手笔会如此首尾不顾吗?
其实完全不必担心,雪芹肯定会把这两者处理得天衣无缝的 。《红楼梦》有两段前后照应的重要情节,暗示了宝琴取代黛玉的结局:前面是第三回“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从黛玉眼中看荣府正门、角门、仪门、正房、厢庑,以及“荣禧堂”匾额;后面是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从宝琴眼中看贾氏宗祠,主要是匾额 。从书中人物眼中出繁杂布局结构,是曹雪芹书中惯用的笔法,而“荣禧堂”、“贾氏宗祠”必从黛玉、宝琴眼中看,这是暗示宝琴将取代黛玉;从两人作用看,宗祠必从宝琴眼中出,则有暗示她主中馈,将有子嗣承宗祧的作用 。
为了不违背“木石前盟”,雪芹会安排宝琴接受黛玉的示意 。具体情节不敢悬拟,但是譬如黛玉分别托梦给宝玉、宝琴作了交待,宝玉、宝琴遵从了黛玉的梦中托婚 。此等情节虽不敢必其有,却是顺理成章的 。请看《说文解字》是如何解释“琴”字的:“琴,禁也 。”那么“禁”呢,用拆字法(《红楼梦》惯用此法,不必惊诧),禁,林示也——“琴”嫁与宝玉,是林黛玉示意的(《说文》释“示”字:“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 。黛玉归“离恨天”为“芙蓉花神”了,人世情缘未了,遂示意了这段宝玉、宝琴的姻缘 。那么“木石前盟”如何践?在黛玉与宝玉的“木石前盟”中,是黛玉为木,宝玉为石 。宝、黛未履行的“木石前盟”须由琴、玉续修,为了表示虽是旧盟却是续修,作者将原先的木、石重新作了安排,这回宝玉不是“石”了,他成了“木”了:宝玉为“柳”,“柳”为木,而且“主木草”,所以他成“木”了;宝琴为“星”,而《史记?天官书》说:“星坠至地,则石也 。河、济之间时有坠星 。”此“星”是广义的,不是狭义的“七星”,但毕竟字面相同,因此“七星”的宝琴就成了“石”了 。宝玉、宝琴的结合,正是践了“木石前盟” 。
那么那个宿命的“金玉良姻”呢?宝玉、宝琴的婚姻还可以这样理解:宝玉还是“玉”,而宝琴又成了“金”了 。《天官书》还说:“星者,金之散气” 。“星”也是泛指,并非指“七星”言,但是这里就只顾字面了,于是作为“星”的宝琴就是“金之散气”了,就是“金”了 。宝琴为“金”,宝玉为“玉”,其婚姻也不与“金玉良姻”的宿命冲突 。
第五回有宝玉秉警幻之命与警幻之妹“兼美”结合的情节,说那“兼美”的品貌:“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 。”原先不知道这番笔墨究竟何意,这下清楚了,这是预先伏下宝玉、宝琴姻缘:宝玉、宝琴的姻缘是警幻精心安排的,因此既不背于“木石前盟”,又不违于“金玉良姻”,所以才是两者“兼美” 。这样说来宝琴必以《梅花观怀古》为最后一则诗谜,最后一则诗谜必以“纨扇”为谜底,也是大有深意的:宝琴不是“薄命司”的注册人物,因此她也不是任何一册的“十二钗”,所以她的婚姻结局是“完善”(纨扇)的 。
宝琴就是“兼美”,兼钗、黛两者之美,所以她又是“金”(以配宝玉之“玉”),又是“石”(以配宝玉之“木”) 。作为警幻之妹的“兼美”,宝琴来到宝玉身边,是负有警幻之使命的 。
【曹雪芹伏笔藏玄机:最终嫁贾宝玉的是薛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