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小说苦行记讲的是什么故事?苦行记剧情及创作背景解析( 三 )


艺术特色
以幽默披露欺骗本质
马克·吐温以通过轻松幽默的形式来表达严肃而深刻的创作主题,是为了能够通过这种方式,给人们的心灵带来强烈的震撼,从而再此基础上使更多的人得到启发 。马克·吐温认为,对于社会中蕴藏的欺诈和荒诞,用幽默的方式将其描绘出来是再好不过的了 。通过这种看似轻松、预约的语言,将作品的主题蕴含其中,这样一来,主题的表达便可以更加深入,具体 。
该作品描写的是一个狂欢的世界,宗教、法律在这里都失去神圣性,生命的强力、放纵成为这里的主旋律,到处是挣脱文明束缚的自由叫喊、发家致富的狂欢 。在艺术手法上,也呈现为狂欢化的放纵 。叙述者极致地发挥他调侃夸张的说话艺术,表现了一种语言的狂欢 。这种语言的狂欢还表现在小说选取的独特叙述方式上 。叙述者像说书人一样纵情讲故事,虚构、夸张事实的本身,不断地游离开来去讲述其他趣闻,或者为描述一件趣事,大篇幅地发挥他夸张、调侃、挖苦的说话艺术 。作品的语言又极具画面感,他对趣闻的描述往往具有夸张的漫画效果,铺天盖地向读者袭来的是一个关于西部趣闻的视听盛宴 。
幽默功能
一个故事和无数讲述者:在第20章,根据主人公的回忆,在六年间,“那件不朽的故事他听了四百八十一次或者八十二次 。押车讲,房东讲,车夫必讲,乘客偶尔讲,地道的中国佬和游荡的印第安人详细地讲‘我’看见它以九种文字出版 。” 下面就是该故事全文: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给你讲一件十分可笑的事 。有一次,霍拉斯·格里利经过这条路,离开卡森城时,他对车夫汉克·蒙克说,他已约好要在普莱塞维尔大学演讲,急着要赶路 。汉克·蒙克鞭儿甩得啪啪直响,车速快得怕人 。马车蹦蹦跳跳,颠簸得那么凶,把霍拉斯大衣上的纽扣全抖掉了,后来,他的头撞穿了车顶篷,他就对汉克·蒙克大声叫喊,请他赶得稳当点,说他不像刚才说的那么急了 。但汉克·蒙克答道:坐好吧,霍拉斯,‘我’会准时把你送到那里 。——你们也敢打赌,他当然也及时赶到了,可他还剩什么哟 。”
最终,路边一个奄奄一息的流浪汉竟然因为坚持讲这个故事而耗尽了最后一口气,死在主人公的怀里 。这个故事实在太庸俗无聊,似乎不值得三教九流不厌其烦地重复讲述 。卡森城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讲故事的人不顾身份差异,不在乎故事的内容,只在乎参与叙述行为本身,即达到狂欢的目的 。其实,连作家也卷入了这次狂欢活动:他前后四次一字不漏地笔录该故事 。然而,令狂欢登峰造极的事情还在后头呢 。就在这个故事被作家重复了几次之后,马克·吐温以脚注的形式注明,“使这件陈旧的轶事更加令人捧腹喷饭的是,它歌颂的那件历险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原来这个故事纯属捏造 。
这种颠覆语言功能,甚至使语言文学功能游戏化的做法,在《苦行记》中俯拾皆是 。在下面的故事中,马克·吐温从另一个角度颠覆语言作为文学载体的功能 。
永远的山羊故事:在53章,这是一个主角永远缺席的故事,那就是矿工吉姆·布莱恩与他爷爷的老山羊的故事 。每当布莱恩喝得醉熏熏的,他就开讲这个故事:“‘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再也找不到像它那么呱呱叫的老山羊了 。‘我’爷爷把它从伊利诺斯带来的 。”问题是,虽然故事的标题是“老山羊的故事”,在长达近五页的讲述中,布莱恩的想像力一如脱缰野马,奔腾万里,再也没有回到老山羊身上 。
布莱恩讲述了一连串幽默故事,包括棺材贩子雅可布斯和顾客罗宾斯;野蛮人把传教士烤来吃掉,传教士的身体居然感化了野蛮人,结果,他们皈依宗教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