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传位时的斧声烛影迷案!赵匡胤之死( 六 )


(一)太宗“篡弑说”是否还能成立?
宋太宗害死太祖而篡位自立的“篡弑说” , 是宋史学界的一种很有影响的观点 。在有关各家的论述中 , 尽管对太祖被害死的看法各有不同 , 如有的认为太祖直接惨死于太宗的“斧下”;有的则认为太祖虽死于太宗之手 , 但“尚不致于惨烈到灯下弄斧的程度” , 有的认为太祖之死系太宗酒中投毒所致;有的则认为太宗调戏太祖宠妃败露后 , “一不作 , 二不休 , 杀了自己的手足同胞太祖”(王瑞来《烛影斧声事件新解》 , 载《中国史研究》1991年2期) , 等等 。但“太祖死于非命 , 太宗属非正常继统” , 则是其共同的看法 。故邓广铭先生最近断言 , “关于‘斧声烛影’的案情……考证此事的文章层出不穷 。到目前为止 , 这一案件之纯属篡弑性质 , 已是不容置疑的定论 。”
那么 , 这一“不容置疑的定论”的依据是什么呢?其首要的 , 最大的论据恰恰是来自对太宗即位依据的考察——“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杀人犯……应弄清有无杀人动机 。赵光义如果是法定皇位继承人 , 他就不可能为抢班夺权而杀人 。”而论者考察的最终结果则是 , “太宗即位之际 , 他实在没有宣告任何一项遗命以杜众口疑窦 。”“因此 , 这位颇有政治野心的胞弟 , 借一个偶然的机会杀兄弑君、抢班夺权则是完全可能的 。”由此 , 即确立了宋太宗“杀人抢位”的所谓“篡弑说” 。
本来 , 从情理上看 , “篡弑说”的上述论断是很脆弱的 。因为假若太宗真是通过篡弑而即位的 , 自会及时编造一纸遗诏以杜众口之疑 , 又何至于“诚实”到没有任何遗命可供“宣告”的地步呢?李裕民先生的解释是 , “赵光义抢位之际 , 没顾得上临时编造[太祖]遗诏 。”然而 , 象此等大事 , 又怎么会有“没顾得上”的道理呢?邓广铭先生作了一个更为详尽的解释:“‘斧声烛影’那一幕‘篡弑’事件 , 当然不会是一桩‘突发’事件 , 而是宋太宗蓄意已久的一个阴谋的乘‘机’发作 。这个‘机’ , 究竟何时能够出现 , 宋太宗的阴谋究竟何时才能得逞 , 却是连宋大宗本人也只是一直在窥测而难以预计、预知的 。不知是一些什么主客观条件的汇合 , 在开宝九年十月癸丑这一天的夜晚 , 使宋太宗得到了实现其阴谋的机会 , 他就恶狠狠地对其老兄下了毒手 。从其蓄谋已久来说 , 此事遂不能算作突发;从其发动之时间并非出于预定来说 , 则还不能不算作事出仓猝 。既然是变起仓猝 , 则有关宋太宗即位的典礼仪式 , 也全都只能取办于仓猝 。从《宋史》和《长编》等书 , 都看不出宋太宗即位时举行过什么仪式 , 像另外一些新皇帝在正常情况下继承皇位时那样 。”原来是“变起仓猝” , 使宋太宗即位时来不及举行什么仪式 , 自然也就更不可能有时间编造和宣告“任何一项遗命以杜众口之疑”了 。
然而 , 前引《宋史》卷122 , 《文献通考》卷122和《宋会要辑稿》中的有关记载 , 不但明确表明太宗有传位遗诏 , 而且太宗也正是在“群臣叙班殿廷 , 宰臣宣制(遗诏)发哀毕”后 , “奉遗诏于柩前即位”的 。这与宋代“另外一些新皇帝在正常情况下继承皇位”时的“仪式”完全相同 。如太宗死和真宗即位时 , 《宋史·太宗纪》即记载为:“癸巳 , 宣诏令皇太子柩前即位 。”《长编》卷41记载为:“参知政事温仲舒宣遗制 , 真宗即位于柩前 。”将其与太宗即位时相对照 , 哪里有什么不同呢?怎么能说“从《宋史》、《长编》等书中都看不出太宗即位时举行过什么仪式”呢?怎么能说“太宗即位之际 , 实在没有宣告任何遗命”呢?而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太宗“篡弑说”又如何可以称之为“不容置疑的定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