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传承考究,《竹书纪年》原本现今在何处?

根据《晋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二十一·束皙》记载,在晋武帝太康二年,名叫不准的汲郡人盗墓,得到墓冢的竹简数十车,皆以古文(秦统一前的战国文字,或说“蝌蚪文”,或说“古文”,或说“小篆”,不一而足)记载,史称“汲冢书” 。其中有记载夏商周年间的史书十三篇,晋人初名之“纪年”(又称“汲冢纪年”) 。
中书监荀勗﹑中书令和峤奉命将散乱的竹简排定次序,并用当时通用的文字考订释文,遂有初释本竹书纪年 。又称“荀和本” 。凡十三篇,按年编次,叙夏、商、周三代,接以晋国、魏国排次,而周平王东迁后以晋国纪年,三家分晋后以魏国纪年,至少今王二十年止 。初释本认为竹简所记的今王应该是魏襄王,汲郡所盗的墓冢应该是魏襄王的 。
当时和峤认为竹书纪年起自黄帝,但是这个意见未被采纳,或将记载黄帝以来史事的残简作为附编收录 。
永嘉考正
由于竹简散乱,而战国文字当时已经不能尽识,因此争议很大 。到了晋惠帝时期,秘书丞卫恒奉命考正竹简,以定众议 。但是八王夺位,永嘉之乱爆发 。卫恒被杀害 。其友佐著作郎束皙续成其事,遂有考正本竹书纪年,又称“卫束本” 。
考正本认为竹简所记的今王应该是魏安釐王,汲郡所盗墓冢应该是魏安釐王的 。
永嘉之乱,竹书纪年的竹简亡佚,而初释本、考正本传世 。《隋书·经籍志》录有竹书国异一卷,或是后人据此两种本子所作的校记 。
宋时亡佚
可以说,《竹书》在宋代的亡佚绝非偶然 。《竹书纪年》如此重要的一部学术著作,在传承了六百年之后,为何会在宋代又一次亡佚呢?完全可以想象的出来,当《竹书纪年》出土之后,给当时的思想学术界会带来何等巨大的震动 。儒学成为国学,宋朝二程、朱熹一派的理学居于正统 。与儒家史学体系冲突极大的《竹书》理所当然地被宋儒视为异端邪说,必欲除之而后快,清代朱右曾所著的《汲冢纪年存真》序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学者锢于所习,以与《太史公书》及汉世经师传说乖牾,遂不复研寻,徒资异论 。越六百余岁而是书复亡 。”与这一趋势相吻合,《竹书纪年》在安史之乱到唐末五代传抄本逐步开始散佚,宋代的《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已不加著录 。
《竹书纪年》相对于汉儒经典太异类了,实际情况是,《竹书纪年》冲破了儒家古代历史体系 。
一,让我们以禅让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禅让在儒家伦理道德治国体系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它是以礼以仁治国的典范,而《竹书纪年》记载却是:“昔尧德衰,为舜所囚”,还说“后稷放帝朱于丹水 ”后稷就是弃,周人始祖,舜的亲信 。也就是说,《竹书纪年》中并不存在禅让的说法,而是舜囚禁尧登上帝位 。
二,关于商王朝重要辅臣伊尹,根据《竹书纪年》记载,伊尹放逐了商汤的长孙“太甲”自立,太甲在桐宫被关了两年多,后来趁机从桐宫逃回王都,杀了伊尹,恢复了王位,还宽宏大量地对待伊尹的两个儿子,让他们分了伊尹的田宅 。原文是:“伊尹放太甲于桐,尹乃自立,暨及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以上和正统是完全不同的 。
但在儒家的史料中,故事是这样的:太甲继承王位后不听伊尹的劝告,胡作非为起来,太甲被伊尹关在桐宫,深为悔恨,终于改邪归正,有了良好的表现,于是伊尹又把他迎回都城 。伊尹称赞太甲悔过自新 。太甲则回答:“过去我曾经违背您的教导,将来希望您继续指导我走正路 。上天制造的灾祸,还可以躲避;我自己制造的灾祸,就没有办法逃脱了(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尚书·商书·太甲》) 。”(注:目前不能确认两种说法孰是孰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