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采访人员11日从教育部获悉,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开学前预收学费(教务费)和住宿费问题,办教育部控制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预警,强调不得在开学前或未开课前预收学费(教育费),不得预收住宿费 。预付费用,不含住宿 。
教育部在预警中指出,不得跨学年、跨学期预收学费(教学费) 。各地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复课,指导各级学校、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费管理工作 。住宿费不能跨学年或跨学期预付 。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 。

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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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出,全面落实各项助学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发放临时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病患病和受疫情影响的经济资助力度 。生活津贴 。学校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非法收费 。同时,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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