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目标( 二 )


广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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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目标决策广告目标虽然主要由广告主来确定,但是因广告活动是集团与个人相互协调的产物,所以这就要求广告目标必须切实可行、符合实际 。也只有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广告目标,才能保证广告运动的顺利进行 。4.能够被其它行销部门接受广告活动只是整体行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配合整体的行销活动,广告目标就一定要让其它行销部门能够接受,这样才可以让广告运动同其它行销活动相互协调起来 。5.要有一定的弹性广告目标必须明确,只有这样才能够起到指导整个广告运动的作用 。但是,正因为广告目标要指导整个广告运动,所以必须考虑环境的种种变化对广告运动的影响 。广告运动为了更好地配合整体行销的进行,可能会做出适当的调整 。而这样的调整,又应该是广告目标所能够允许的 。因此,广告目标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 。6.能够被化为一系列具体广告活动的目标因为广告运动是由一系列具体的广告活动组成的,而每一项具体的广告活动又都需要一个具体的目标来指导,所以广告目标若要发挥其指导整个广告运动的作用,就要能够分解成为一系列广告活动的具体目标 。而这些具体的广告目标的一一实现,将能够逐步使得总的广告目标实现 。制定方法在制定广告目标上国外有三种比较有影响的方法①科利的DAGMAR法 。在20世纪60年代初,科利创造了DAGMAR理论,即“制定广告目标以测定广告效果” 。他认为“广告目标是记载对行销工作中有关传播方面的简明陈述”,“广告目标是用简洁、可测定的词与笔之于书”,其“基準点的决定是依据其所完成的事项能够测量而制定”科利提议採用“商业传播”的四阶段理论去研究、分析消费者在知觉、态度或行动上的改变,从而达成广告最后说服消费者去行动的目标 。其一,知名(Awareness):潜在顾客首先一定要对某品牌或公司的存在“知名” 。其二,了解(comprehension):潜在顾客一定要了解这个品牌或企业的存在,以及这个产品能为他做什幺 。其三,信服(Conviction):潜在顾客一定要达到一心理倾向并信服想去购买这种产品 。其四,行动(Action):潜在顾客在了解、信服的基础上经过最后的激励产生购买行为 。
广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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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广告②莱维奇(Lavidge)和斯坦纳(Steiner)模式 。罗伯特 。J·莱维奇和加里·A·斯坦纳于1961年在美国期刊《市场杂誌》上,提出了一种不同于DAGMA理论的“从知名到行动的进展”层级模型 。这两位创始人说明其模式如下:广告可认为是一种必须把人们推上一系列阶段的力且 。第一,在最初阶段是人们完全不知道某种商品品牌或企业的存在 。第二,对产品的存在已经知晓,但到购买还有一大段距离 。第三,对产品进行了了解,开始接近购买 。第四,使产品与自身利益相联繫后,更接近购买 。第五,对于产品产生偏好,离购买有一步之遥 。第六,产生购买慾望,相信购买为明智之举,开始行动 。第七,产生实际购买行为 。L&S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某些商品的购买,消费者可能并不按照这一模式进行,他们可能开始后就停止,或者可能做错然后重新开始 。第二,后面阶段对前面的阶段产生影响 。第三,从知名到购买全过程可能在瞬间完成,尤其在低风险低花费产品购买上更为常见 。第四,有的消费者购买行为可能完全不遵循这种过程 。他们可能能按照某种其他途径做出购买决策 。③採用过程模式罗伯逊于1971年提出“採用过程模式” 。这一修改层级模式提出,有些消费者在某些情况下,对某些产品可能遵循一项连续的路线 。虚线代表可改变结果的反馈 。如果消费者违反正常层级顺序,右侧的其他决策形态便可对他们追蹤 。目标转化如何将行销目标转化为广告目标类型?以下有二项划分标準 。根据效果1、广告促进销售的目标 。广告促进销售(sales),这是广告的最基本功能,也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