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保证书案


死刑保证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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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保证书案曾在李怀亮被羁押的11年零8个月里,先后历经有期徒刑15年、死刑、死缓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到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 。
2013年4月25日下午5时30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李怀亮杀人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 。被害人母亲杜玉花就民事部分不服提起抗诉 。
2013年6月,李怀亮向平顶山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共14项总数额为379.67万元 。2013年11月1日下午三点,李怀亮在代理人王永杰和蔺文财陪同下到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驳回被害人母亲的抗诉,维持原判 。
【死刑保证书案】2013年12月17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怀亮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李怀亮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赔偿金78.0822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驳回李怀亮的其他赔偿请求 。
基本介绍中文名:死刑保证书案
外文名:To ensure the project execution
地点:河南
时间:2001年
案件背景2001年8月2日晚,13岁的女孩郭晓萌(化名)去河堤捉“爬叉”后,再也没有回家,其家人寻找未果后报警 。8月4日下午,她的尸体在沙河下游的庄头村被发现 。公安机关将当晚同在河堤上捉“爬叉”的李怀亮,列为怀疑对象 。同年8月7日,时年35岁的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逮捕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李怀亮先后作了10次供述,其中前两次未供述犯罪事实,第三次至第八次作有罪供述,第九次后翻供并持续至2013年 。
死刑保证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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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的两个女儿呼吁法庭放人保证书签订背景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却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定,口头“承诺”判李怀亮死刑 。当地司法机关的知情人证实了“保证书”的存在及其内容的真实性 。该保证书籤订的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其内容正是时任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赵明章与被害人父母达成协定,即“李怀亮一案由中院提审,儘量判死刑,如果省高院发回,杜玉花(被害人母亲)也不再上访” 。两名见证人王铁柱、张建中在保证书上籤了字 。而李怀亮和他的亲属,对这个“死刑”保证书却一无所知 。直至保证书流传到网路,李怀亮的三姐李爱梅才知道有这幺个保证书 。签订原因签这份协定,实际上是一个缓兵之计,主要是不想让杜玉花等再缠诉缠访,而且当时平顶山中院也知道李怀亮一案证据不充分,省高院不可能会维持原判 。有关方面当时这样做,是想把李怀亮可能无罪释放的结果往后拖,让杜玉花等觉得还有希望,不至于发生大的“意外” 。没想到越拖越複杂,到2012年已经关了李怀亮10多年,原被告双方仍在不断上访 。有关方面谁都不敢轻易表态释放李怀亮,而郭晓萌被害案也早已过了侦破的最佳时机,成为一桩悬案 。法院回应平顶山中院在2013年2月26日回应称,将“保证书”说成是当事人与法院签订的“死刑”保证书,不符合客观事实 。“保证书”是被害人亲属请求将李怀亮案件提高审级的申请书,平顶山中院将保证书与卷宗中的原件核对一致 。平顶山中院认为,这仅是杜玉花夫妇的单方诉求表达,并非平顶山中院与当事人达成的协定,上面也没有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签名 。此案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平顶山中院承诺,待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法院将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平顶山中院的说法,也间接证实了这份“死刑”保证书是从该院内部流出 。案件疑点叶县法院的庭审证据包括李怀亮的供述、证人杨建新和白海涛等的证言,以及现场勘察记录、刑事技术鉴定结论和物证、物证照片等 。但李怀亮当庭辩称没有杀人,他的辩护律师刘昆明认为,除李怀亮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他犯罪 。李怀亮的哥哥李怀珍,在2008年12月6日递交的抗诉状称,卷宗显示现场有O型血迹,但郭晓萌是A型血,李怀亮也是A型血 。而在警方的尸检报告中,郭晓萌身上并无出血伤口,李怀亮身上也无出血伤口 。但警方和法院均未查明现场血迹是谁的 。叶县警方当初在现场测量脚印时,让湾里村民调主任赵木申将脚印模子搬上车,赵木申在2004年2月3日叶县法院出庭作证此事,但卷宗却并未记载脚印之事 。当时警方测量的现场脚印是38码,而李怀亮穿的是44码的鞋子 。现场脚印显示,是空调凉鞋,而李怀亮当晚穿的是平底拖鞋 。在后来警方的检验中,留在郭晓萌体内的精液,也与李怀亮的不符 。李爱梅认为疑点太过明显,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李怀亮杀人 。而法院认定,李怀亮杀人的力证是其供述,而这一供述亦与事实不符 。譬如,李怀亮称郭晓萌“下身穿的是裤子,上身穿的是短袖”,而她实际上是“穿裙子和凉鞋” 。卷宗还显示,杜玉花当晚在寻找郭晓萌时,曾看见有陌生人从案发方向经过,但并没询问 。李怀珍认为,这不排除有第三人作案的可能 。案件进展三次开棺一边是李怀亮超长羁押,另一边郭晓萌的父母郭松章和杜玉花则强忍着不能为女儿讨回公道的苦闷 。郭松章在女儿被害后,曾大病一场 。而杜玉花,在李释放前的多年来一直奔波在上访的路上 。这起命案,不仅让郭李痛苦不堪,同样也让湾里村的人无法忘却 。从2003年到2007年,为查找郭晓萌系被李怀亮害死的更多证据,警方曾3次开棺验尸 。在湾里村这样的中原农村,人过世后开棺,那意味着对死者不敬 。但郭家允许3次开棺验尸,足见杜玉花夫妇为女申冤的急切之情,他们觉得“对不起女儿” 。杜玉花始终无法忘记女儿开棺验尸的事情,“第三次开棺验尸,我闺女的尸体都腐烂了” 。上访遭拘在历经三次开棺验尸后,整个案件仍然未有实质性进展 。杜玉花夫妇不得不每天去上访,以至于近乎倾家蕩产 。看到父母上访为姐姐讨公道,郭晓萌的弟弟也曾私自离开学校去上访,最后辍学打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