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批文


立项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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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立项批文】立项是指计画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档案形式进行同意建设的批覆 。因此立项批文是对项目建议书的批覆 。
基本介绍中文名:立项批文
批覆立项批文是对项目建议书的批覆设计批覆立项是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的通用辞彙 。特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画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原称立项批文),可以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立项前的工作一般称为项目前期(主要包括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立项后的工作一般称为项目实施(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签约、採购、施工及竣工验收、决算及项目后评价等) 。效果图的设计与製作也包括其中工可批覆(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30号令)有这样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2)《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建交联[2008]455号)》: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招标方式,立项时又未核准招标方式的项目,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变更招标方式的申请进行核准 。核准后,方可变更招标方式 。从以上(1)、(2)规定中可以推定:立项批文是指对工可的批覆,因为对招标方式的核准一般在工可的批覆中体现,因此工程建设项目正式立项的标誌也应是取得工可批覆 。含义不同由于投资主体、投资的行业、投资规模、项目性质(盈利与非盈利等)的差异,政府有着不同的项目报批规定 。按照前述要素将投资项目划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等四类 。除禁止类不允许建设外,其余的分别执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其立项审批所处的阶段、要求提交报批的资料、报批前应先行取得的其他行政许可各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