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六 )


8.1.3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
8.1.4 非标準和自製的生产设备应打磨平整光洁后方可投入使用 。
8.1.5 危险性工房所用设备的动力部分,可使用三相防爆电机,使用单相电机时应使用防爆型电容运转电机,使用其他电机时应符合防爆要求 。
8.1.6 凡接触药物的机械传动部分,不应採用金属搭扣皮带和不宜採用平板皮带或万能皮带,应採用三角皮带轮或齿轮减速箱 。
8.1.7 带电的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4Ω 。
8.1.8 进行二元或三元黑火药混合的球磨机与药物接触的部分不应使用铁制部件,可用黄铜、杂木、楠竹和皮革及导电橡胶等材料製成 。进行烟火药混合的设备应达到不产生火花和静电积累的要求,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铁质)和静电积累(塑胶)材质 。
8.1.9 特种设备应由有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应定期检验合格 。
8.1.10 不应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的电气设施,确需架设电气设施时应符合GB50161规定 。
安装8.2.1 设备安装应按GB50161规定和设备安装要求进行,且满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要求 。
8.2.2 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GB/T12801和AQ4111的要求,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影响操作人员的安全出入;与墙体等物体之间有相应的距离,便于检修和维护 。
8.2.3 设备安装后的人均使用面积应符合GB50161规定 。
使用8.3.1 设备使用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效实施 。
8.3.2 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
8.3.3 发生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 。
维修8.4.1 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非设备专管人员不应擅自装拆移动 。8.4.2 在有药工房进行设备检修时,应将工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清洗设备及操作台、地面、墙壁的药尘,修理结束应清理修理现场 。8.4.3 带电设备的维修应按GB/T13869的要求进行,应由具有电工作业资格的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非电工作业人员不应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进行设备维修需临时使用明火或从事易产生火花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审查签发动火作业证,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8.4.4 经维修后的电气装置应重新确认其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装卸、运输、储存装卸9.1.1 装卸前应打开仓库相应的安全出口,机动车应熄火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2.5m 以外 。9.1.2 装卸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有药半成品时,进入库房定员2人;装卸烟花爆竹成品,进入库房定员8人;不应有无关人员靠近,电瓶车、板车、手推车不应进入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有药半成品仓库内 。9.1.3 应单件装卸;不应有碰撞、拖拉、抛摔、翻滚、摩擦、挤压等操作行为;不应使用铁锹等铁质工具 。运输9.2.1 运输工具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板车、手推车,不应使用自卸车、挂车、三轮车、机车、畜力车和独轮手推车等;工房之间的物品搬运可採用肩挑、手抬(提)等方式 。9.2.2 所运输的物品堆码应平稳、整齐,遮盖严密,物品堆码高度不应超过运输工具围板、档板高度 。9.2.3 厂内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9.2.3.1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和仓库区时,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速度小于或等于15km/h 。9.2.3.2 使用手推车、板车在坡道上运输时,应有人协助并以低速行驶 。9.2.3.3 道路纵坡大于6°时不应使用板车、手推车运输 。9.2.3.4 手推车、板车以及抬架应安装档板,外延轮盘应是橡胶製品,车(架)脚应为木质或包裹橡胶 。9.2.3.5 肩挑、手抬(提)的绳索、扁担、挑、抬(提)架应牢靠、稳固 。9.2.4 厂区、库区之间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9.2.4.1 车辆应配备消防灭火器,并设定明显的爆炸危险品标誌 。9.2.4.2 车辆速度应低于有关限速规定,应当保持车距,不应抢道,避免紧急制动 。9.2.5 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应混装性质不相容的物品,除驾驶员和押运员外,不应有其他人员搭乘 。储存9.3.1 各类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别设库储存,性质不相容的物品不应混存 。9.3.2 危险品仓库的危险等级划分应按GB50161规定执行 。9.3.3 不应改变危险等级或超过核定数量储存,应储存在危险等级高的仓库、中转库的物品不应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仓库、中转库,摩擦药、含摩擦药的半成品、成品应在单独专用库房储存 。9.3.4 仓库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 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未做防潮处理的地面,应铺设防潮材料或设定大于或等于20cm 高的垛架 。9.3.5 库房温度控制範围应为-20℃~45℃,相对湿度控制範围为50%~85%;库房内应有温、湿度计,每天对库房内温、湿度进行检测记录;应适时作好库房通风、防潮、降温处理,环境湿度较高的地区应设除(去)湿设备 。9.3.6 烟火药、效果件、引火线等应经彻底乾燥、冷却经包装后方可收存入库;包装物或盛装容器应使用防潮、防静电的材质,包装应符合GB10631等标準要求 。9.3.7 仓库内应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平码堆放;堆垛与库墙之间宜留有大于或等于0.45m 的通风巷,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大于或等于0.7m 的检查通道,通往安全出口的主通道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5m,每个堆垛的边长应小于或等于10m 。9.3.8 仓库内物品堆垛高度应符合表6规定 。9.3.9 仓库应设专门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熟悉所储存物品的安全性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以及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的维护,保障其功能有效、适用安全要求;应分库建立危险品登记台账,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货账核对 。9.3.10 严禁在库房区域内进行钉箱、分箱、成箱、串引、蘸(点)药、封口等生产作业;总仓库区域内物品应整箱(件)出入 。9.3.11 危险品分类储存条件和灭火物质应符合表7规定 。【注】表格详情请见本标準(GB:11652-2012)出版文本 。生产经营条件和环境生产条件和环境10.1.1 生产企业应有符合GB50161规定,满足其生产的品种及生产规模的建(构)筑物,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10.1.2 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设备应经检测(或验收)合格,消防器材方便取用 。10.1.3 危险性作业场所、库区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誌 。10.1.4 烟火药採用新材料或改变组成成分时,应经检测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準方可使用 。10.1.5 工房应配置适合操作人员的设备设施,配备保护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具 。10.1.6 粉尘较大的工序应设更衣室 。10.1.7 在有药工序的作业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时应停止生产:10.1.7.1 电源线路发生漏电、短路和机器运转不正常 。10.1.7.2 天气恶劣,如雷电、暴风雨天气 。10.1.7.3 发现药物温度异常升高或产生异味 。10.1.7.4 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或低于0℃时;其他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或低于0℃时 。10.1.7.5 工作人员身体状况不佳或情绪异常 。10.1.8 应建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物资,并每年至少演练1次 。10.1.9 工房和仓库应经常清扫(洗)、整理,应保持整洁、乾净 。10.1.10 在清扫(洗)有药工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0.1.10.1 清扫(洗)前,应将药物、半成品等搬走 。10.1.10.2 药物粉尘小的工房可採用湿法清扫,粉尘大的工房套用水沖洗,不应使用铁器清理 。10.1.10.3 搬动物件时,应轻抬轻放,不应拖拉、摔打 。10.1.11 含有有毒、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废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0.1.11.1 排水系统应有相应的沉澱池,并及时清理 。10.1.11.2 排水系统应保持光洁,保证废水排放顺畅 。10.1.12 含有易燃易爆废渣和垃圾等固体物质不应埋入地层或排入水体,应到指定地点销毁 。10.1.13 厂区宜种植阔叶绿化植物,不应影响疏散通道;危险品生产区、库区不应种植庄稼、蔬菜 。10.1.14 应有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的措施,有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应进入危险品生产区、库区 。10.1.15 不应将危险品存放在非规定场所或擅自带离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经营条件和环境10.2.1 经营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并设定明显安全警示标誌 。10.2.2 批发企业应有符合GB50161规定的仓库及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并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仓库保管、守护员 。10.2.3 批发企业宜分设办公区、样品陈列区和商品存放(仓库)区,样品陈列区陈列的样品应是无药样品 。10.2.4 批发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物资,并每年至少演练1次 。10.2.5 零售点宜专店销售,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誌,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店内不应吸菸、生火 。10.2.6 零售点不应与居住场所设定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及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2.7 零售点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药量,但最大不宜超过300kg 。10.2.8 产品销售过程中应提示并指导消费者按燃放说明燃放 。劳动防护用品11.1 应根据工作性质和作业条件配备符合国家标準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使用 。11.2 从事原材料药物粉碎、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高危高粉尘工序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要求:11.2.1 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应符合GB2626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