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二 )


将“设备与维修”修改为“设备及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并根据现实与发展的需要,作了较大的调整和增补;
完善了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内容;
增加了一般性规定、引火线製作、危险性废弃物处置三章 。
此外,本标準把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作为资料性附录(附录A),以便对照查阅 。本标準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準由全国安全生产标準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準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详见本标準(GB:11652-2012)的出版文本)本标準所代替标準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652—1989 。範围本标準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在烟花爆竹生产、研製、储存、装卸、企业内运输、燃放试验及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準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 。规範性引用档案下列档案对于本档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档案,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档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档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档案 。GB2626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8196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製造一般要求
GB10631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24284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GB/T25295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50161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範
AQ4111 烟花爆竹作业场所机械电器安全规範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档案 。3.1烟火药 gunpowder主要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组成的,燃烧、爆炸时能产生光、声、色、烟雾、气体等效果的混合物 。
3.2黑火药 blackgunpowder用硝酸钾、炭粉和硫磺或用硝酸钾和炭粉为原材料製成的一种烟火药 。
3.3效果件 effectparts通过工艺製作形成的烟火药或含有烟火药的单个形体(包括药粒、药柱、药块、药包、药球、效果内筒、效果引线等),分为裸药效果件和非裸药效果件 。
3.4非裸药效果件 non-exposuregunpowdereffectparts用壳体将烟火药紧密包装后的效果件 。
3.5工房 workshop烟花爆竹生产作业的厂房 。
3.6定机 equipmentquota在危险性场所允许的最多机械设备台(套)数 。
3.7定员 personnelquota在危险性场所允许的最多人数 。
3.8定量 gunpowderweightquota在危险场性场所允许存放(或滞留)的最大药物质量(含半成品、成品中的药物质量) 。
3.9危险性废弃物 hazardouswaste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中,废弃的烟花爆竹产品及含药半成品、烟火药、引火线、危险化学品 。
3.10蘸药(点药) dippingofwetgunpowder将湿药粘附在效果件、部件点火端上的过程 。
3.11组装 assemblywork将非裸药效果件、部件组合在一起的过程 。
3.12装、筑(压)药 fillinggunpowder将烟火药、黑火药或裸药效果件装(填、筑、压)入壳体或模具的过程 。
一般性规定4.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有效实施 。
4.2 应在许可的专用场所内,按许可的产品类别、级别範围进行安全生产和储存 。
4.3 应按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并按规定设定安全标誌或标识,不应擅自改变生产作业流程、工(库)房用途和危险等级 。
4.4 操作者不应擅自改变药物配方和操作规程;确需改变时,应按相应程式和规定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操作 。
4.5 应遵守本标準定员、定量和定机的规定,不应超定员、定机、定量生产和储存 。
4.6 手工直接接触烟火药的工序应使用铜、铝、木、竹等材质的工具,不应使用铁器、瓷器和不导静电的塑胶、化纤材料等工具盛装、掏挖、装筑(压)烟火药;盛装烟火药时药面应不超过容器边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