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顺治朝科场大惨案:所有主考官全部被处死

满清统治者兴兵入关统一全国后 , 为了笼络和网罗知识分子 , 顺治元年宣布沿袭明朝惯例 , 按期开科取士 。顺治二年在北方数省举行乡试 , 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 , 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四年又加行会试 , 多取江南文士 。顺治一朝18年 , 共开8科 , 录取进士2591人 , 几乎连年考试 , 而令顺治帝头痛的大大小小的科举考场案 , 也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大名士吴梅村的年谱里就有这样的记载:“壬辰(顺治九年 , 即1652年)权贵与考官有隙 , 因事中之 , 于是科场之议起 。”这还算小事一桩 , 闹得最厉害的 , 是顺治十四年的丁酉(即1657年)科场案 。此案因考官纳贿而起 , 株连人数之多 , 对全国震动之巨 , 在清朝200多年的历史中 , 实属罕见 。
明朝对于科场案件 , 一般处理较轻 。处理最重的要算嘉靖朝的“翟汝孝兄弟关节案” , 也不过是考官杖责、贬官 , 应试者废黜 。而清初顺治十四年丁酉科场案的处理 , 皇帝却是大开杀戒 , 不但受贿的考官和行贿的考生立即处死 , 还株连亲属 , 父母妻子全遭流放 , 惩处异常严厉 , 酿成了有科举以来空前的大惨案!
【清代顺治朝科场大惨案:所有主考官全部被处死】 首先案发的是北闱(即顺天府)科场案 。顺天乡试行贿作弊 , 在明末久已成风 , 入清后更为公开 。因为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公开接受给事中陆贻吉、博士蔡元义、进士项绍芳的请托和贿赂 , 京官三品以上的子弟没有一个不录取的 , 但也有人花了银子没有考上 。于是榜发后 , 议论纷纷 , 更有人告状喊冤 。十月十六日 , 给事中任克溥上疏揭发 。经调查属实 , 顺治帝大怒 , 于十月二十七日下旨:“李振邺、张我朴、蔡元义、陆贻吉、项绍芳 , 举人田耜、邬作霖俱著立斩 , 家产籍没 , 父母兄弟妻子俱徙尚阳堡 。”结果涉案人员7个掉了脑袋 , 并抄家 , 父母、妻、子、兄弟也遭流放 。十一月十一日顺治又谕令礼部:“今年顺天乡试 , 发榜之后 , 物议沸腾 , 同考官李振邺等 , 中试举人田耜等 , 贿赂关节 , 已经审实正法 。其余中试各卷 , 岂皆文理平通 , 尽无情弊?尔部即将顺天乡试中试举人 , 速传来京 , 候朕亲行复试 , 不许迟延规避 。”复试时间和考题 , 全部由顺治皇帝钦定 , 皇帝要亲自主持乡试 , 真是旷古奇闻!次年正月十七日 , 在瀛台复试正式开始 。新举人们被押送着进入考场 , 每一名举人都由两名武士持刀挟护 , 由顺治皇帝亲试 。二十五日考试揭晓 , 革去苏洪濬等8人的举人资格 , 米汉雯等182名仍准许会试 。四月二十三日 , 顺治皇帝在太和门亲审其余各要犯 , 把应处死的25人痛加申斥之后 , “俱从宽免死 , 各责四十大板 , 流徙尚阳堡” 。这算法外开恩了 。顺治帝还放出狠话:“自今以后 , 凡考官士子 , 须当恪遵功令 , 痛改积习 , 持廉秉公……如再有犯此等情罪者 , 必不姑宥 。”就是说:从今以后 , 考官考生们都给我规规矩矩的 , 再有类似事件 , 看我怎么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