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服饰的等级规定为何如此严格?( 二 )


上述事实表明,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服装的等级规定往往有程度不同的突破,尤其是在服装用料方面,几乎是尊卑不分 。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多种原因 。
第一,魏晋南北朝的服饰规定以《周礼》为模式,而秦汉时在服饰方面已违周礼久矣 。《晋书·舆服志》说:“《周礼》,弁师掌六冕,司服掌六服 。自后王之制爰及庶人,各有等差 。及秦变古制,郊祭之眼皆以袀玄,旧法扫地尽矣 。汉承秦弊,西京二百余年犹未能有所制立” 。秦汉200多年在服饰上的不遵周礼,自然有其原因,而且对魏晋南北朝有直接影响 。欲摆脱这种历史影响而远循周礼,这无疑是很困难的 。
第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纺织业的生产水平已大大高于以前,在北方尤其突出 。早在三国时,洛阳地区就有马钧改造旧织机之事发生 。至北魏时,由于北方的长期稳定,其纺织品的生产水平已超过南方 。据《魏书·宣武灵皇后传》载:“后幸左藏,王公、嫔、主以下从者百余人,皆令任力负布绢,即以赐之,多者过二百匹,少者百余匹 。”仅此一事,就可反映出北魏时纺织品的生产能力 。这就为社会地位低的人穿锦绣提供了物质条件 。
第三,所谓服饰僭越者,一为商贾,二为贵族家的婢妾 。商贾社会地位虽低,但贱而不穷,婢妾有主人给撑腰,所以难禁 。
第四,从衣料上划分贵贱本身违背人的消费本能 。在等级社会,人的地位虽不同,但在消费上追求舒适却不会因社会地位不同而不同 。谁都知道罗縠绸缎比粗布舒适,只要是有可能,贱人也愿穿华丽之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