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单位是什么意思(事业单位中哪些人可以参( 二 )


4、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发生了哪些变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除行政执法外,其他事业单位不再参与公共管理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移交相应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今后不再设立行政事业单位 。机构没有行政职能,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基础 。从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看,除行政执法机关外,其他事业单位不再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目前所有涉及事业单位参与公共事务的事项均暂停处理 。今后,根据新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参与公共行政的事业单位,除部委事业单位外,其他省级以下事业单位将是非常少见的,至少全省统一,不会再出现市县同一个机构、有的参与公有制、不参与公共事务的混乱局面 。
事业单位取消公务后,已登记从事公务管理的公务人员中,除省试、转军、群团等六类人员外,可自由转入公务员岗位,其他公务人员只能暂时停留的身份和待遇,转入职业岗位,待国家相应政策措施出台后确定身份和待遇 。从已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辽宁省的相关政策来看,因公共服务中断而导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可以等同于技术职称评审期 。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上级职称 。6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公务员“平行军衔”也不包括公务员 。能否享受政策,取决于新政策的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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