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廉吏陈璸与康熙帝斗法积极提倡禁火耗( 二 )


但康熙成见难消 , 次年十二月 , 将陈璸调离湖南 , 转任福建巡抚 , 赴任前 , 特地召见了他 , 询问“闽省有否加耗” 。陈璸充分利用了这次陛见机会 , 阐述火耗与贪腐的关系:“贪官不在所取之多寡 , 取一钱即与取千百万金等 。必一钱不取 , 方可谓之清廉 。人所以贪取钱财者 , 皆因艰于用度 。臣曾任县令 , 便不至于穷苦 , 即不取一钱 , 衣食亦能充足 。”
此一回合的“斗法” , 陈璸胜了 , 但胜得不彻底 。康熙只是称赞陈璸是个清官 , 相信“办事必好”“人极和平”;但于火耗一事 , 康熙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意见:“……若将火耗分毫尽禁 , 恐不能行 , 且恐别人弊端 , 为民厉 。”又曰:“做清官诚善 , 但恐清而刻 , 人便不能相安 , 须以清而不刻为尚 。”言外之意 , 你若再在火耗这件事上给我添堵 , 我还会对你有看法的 。
为了让皇帝彻底抛开有色眼镜 , 陈璸随后采取了“证据法” , 即不光要说 , 还要做 , 用事实说话 , 让皇帝体察 。他不再要求禁火耗了 , 而是兴文教、严海防 。以“程朱为宗” , 教化官吏循圣贤之路 , 在思想上倡导勤政廉洁;借海盗猖獗 , 奏请水师护航贸易船队 , 以自己的公使钱之一万五千两拨充饷银 , 后又请以巡抚一年支取司库余平项下银六千五百两充饷银 。公使钱和余平项下银 , 实际上都是火耗所得 , 他以身作则 , 不沾不染 , 树立了廉政榜样 。康熙尽管留中了奏疏 , 但陈璸的这番心思 , 他是清楚的 。
康熙五十七年 , 陈璸积劳成疾 , 卒于官 , 遗疏将火耗所得之一万三千四百余两 , 派人全部解京充西师之费 , “以尽臣未尽之心” 。事实胜于雄辩 , 康熙也终于摘下了有色眼镜 , 他动情地说:“清官朕亦见之 , 如伊者 , 朕实未见……诚清廉中之卓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