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四大奇案中的妖书案是怎么回事?妖书案的主谋是谁?

妖书案是晚明一桩疑案 。发生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是一场由于国本之争引起的东林党争事件 。这一案件虽然不了了之﹐却充分暴露出明末朝廷中党争的激烈 。第二次妖书案与伪楚王案、劫杠案共称“楚宗之乱”或“楚宗之争” 。
妖书案以皦生光受冤而死结案,一方面暂时结束了人人自危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也使门户之争愈演愈烈,党争在此后很长时间内成为明代政治的一大顽疾 。
背景
明神宗长子朱常洛的生母王恭妃原本是一普通宫女,在慈宁宫侍奉慈圣太后(明神宗生母) 。有一天,明神宗来到慈宁宫向母亲请安,刚好太后不在,神宗正要离开时,发现了清秀可人的王氏,于是私下临幸 。按照宫中规矩,皇帝临幸宫女,应该赐一物件给对方,作为临幸的凭证 。但明神宗认为王氏是母亲宫中的宫女,私下临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所以没有给王氏任何信物,自顾自地去了 。谁知道这片刻风流后,王氏竟然怀上了龙种 。慈圣太后本人也是宫女出生,知道此事后不但没有为难王氏,还十分高兴地召来明神宗询问究竟 。但出人意料的是,明神宗竟然矢口否认曾经私幸过王氏 。只是这否认没有什么效果,皇帝的日常起居包括性生活都有专人记录,明神宗临幸王氏的事早就被记录在《内起居注》中 。实在无可抵赖了,明神宗才红着脸默认了 。明神宗对王宫女的临幸只是一时兴起,并不当真,新鲜劲儿一过,便不想负责任,因此他对王氏都没有什么感情 。慈圣太后却是一位贤后,让儿子立王氏为恭妃,并且告诉儿子说:“我已经年纪大了,但还没有尝过抱孙子的滋味,如果王恭妃生个男孩,这是宗社的福气,母以子贵,可不能计较原先的贵贱啊!”
十月怀胎后,王恭妃生下了明神宗的第一个儿子——朱常洛 。王宫人虽然被立为恭妃,但皇长子朱常洛一直没有被立为太子 。
万历十四年正月,宠冠后宫的郑妃生下一子,取名朱常洵 。郑妃聪明机灵,明神宗与她情深意笃,一直保持终生 。由于皇帝对郑妃言听计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她一直是一个朝野注目的人物,并招致了几乎所有人的唾骂 。
因为明神宗皇后无子,郑妃又是皇帝的心尖,生了儿子后,明神宗立即晋封郑妃为贵妃 。大学士申时行等,认为皇长子朱常洛年已五岁,生母王恭妃一直未闻加封,但郑妃甫生皇子,即晋封册,显见得是郑妃专宠 。大学士们担心将来定有废长立幼的事情,于是上疏请册立东宫,有“祖宗朝立皇太子,英宗以二岁,孝宗以六岁,武宗以一岁,成宪具在”之语 。但明神宗在郑贵妃的怂恿下,总想借机立朱常洵为太子,于是就想出了种种办法拖延,但遭到大臣们的极力反对 。当时太子又叫国本,因此,皇帝与大臣间的这次斗争又称为“国本之争” 。大臣力争,要立朱常洛为太子,明神宗一拖再拖,大臣再争,争了十五年,使得宫廷斗争变得错综复杂 。
第一次妖书案
背景
万历十八年(1590年),著名大儒吕坤担任山西按察使,在职期间,他采辑了历史上贤妇烈女的事迹,著成《闺范图说》一书 。宦官陈矩(后来执掌东厂,参与审理第二次“妖书案”)出宫时看到了这本书,买了一本带回宫中 。郑贵妃看到之后,想借此书来抬高自己的地位,于是命人增补了十二人,以东汉明德皇后开篇,郑贵妃本人终篇,并亲自加作了一篇序文 。之后,郑贵妃指使伯父郑承恩及兄弟郑国泰重刻了新版《闺范图说》 。
尽管第二版的《闺范图说》与第一版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出书人的初衷却有本质的区别 。更为糟糕的是逐渐有人将两版书混为一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