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公式 年数总和法公式为

年数总和法公式 年数总和法公式为

1、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 , 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数总和法公式 年数总和法公式为】
2、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3、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4、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5、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6、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