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适用,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

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适用,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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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 , 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 , 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 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 , 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 , 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 。
一、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一)人提出书面申请 , 同时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
(二)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2、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 , 判决结果、时间;
4、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5、申请理由及请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二、申请人申请书应提交的法院:
1、申请人的申请应向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2、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向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3、申请人不在国内的 , 向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立案 , 对不予受理的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退回 , 并说明理由 。
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 , 不得上诉 。
三、当事人提供的外国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和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应经出具国公证部门公证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同时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
四、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承认其判决效力: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 , 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 , 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 , 如何选择管辖地?
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适用,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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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中国公民的角度 , 一般情况下 , 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中国为管辖地 。但如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 , 不存在成本及交流问题的情况下 , 比如双方共同在国外生活多年 , 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完全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 , 要考虑双方婚姻的实际情况及两国法律的具体内容 , 综合判断 。比如 , 双方的财产大部分在国外 , 在国外处理会较有利于将来的财产实际分割 , 或者 , 国外的法律对中国公民一方当事人的保护更有利 , 比如有些国家规定执照、学位是可以分割的婚姻财产 , 而中国就无此规定 , 如执照、学位在婚姻财产中占有重要的份额 , 中国公民可以考虑在国外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 , 应当适用什么?
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适用,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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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 , 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主要采取属地管辖原则 , 以被告的住所地、居所地作为连接因素确定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