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

百度(bǎi dù,:BIDU,)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2000年1月由李彦宏、徐勇两人创立于北京中关村,致力于向人们提供“简单,可依赖”的信息获取方式 。“百度”二字源于中国宋朝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诗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象征着百度对中文信息检索技术的执著追求 。2007年9月2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2007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其结果显示,百度的用户首选份额已从2006年的62.1%升至74.5% 。之前的宣传口号为“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 。迄今(2007年3月)百度在Alexa中网站排名第7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中文搜索引擎为网站带来流量的比例百度为74.88%,为13.54%,而雅虎仅为3.94% 。

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

文章插图
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 ).
2、3、4、5是行政法 。
区分是否是行政法可以从4个方面来判断(个人总结):
1、看它的名称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由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地方**制定的法律规范,一般多以“条例、规定、办法”等字样作为名字 。
【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2、看它是否具有行政主体 。行政法规定的都是某一具体行政主体的内部关系,不涉及此行政范围,不受法规约束,也就是说它的管辖是单一的、有局限的 。
3、看它法律关系是否平等 。在行政法规定的范围内,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对违法者有行政处罚权,而公民处于被管辖地位,相互法律关系不是平等的 。
4、看违法处理的结果 。违反行政法规,由行政法赋予执法权的**主管部门直接认定进行行政处罚,如警告、吊销资质、罚款、行政拘留等 。违反其他法律,处理结果由仲裁或法院作出认定 。
怎么样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分析双汇此次瘦肉精事件?
双汇瘦肉精和锦湖轮事件背后的危机公关
大食品网2011-3-29 9:25:59浏览量:
事件的简要回顾
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3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双汇集团济源公司收购屠宰喂养瘦肉精的“健美猪”的事件;3月16日,双汇集团发表致歉声明;3月17日,双汇集团再次发表声明,撤销了济源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但,虽然各地商超纷纷自主下架,但双汇一直没有发出召回声明,也没有启动赔偿机制 。
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发酵或逐渐平息中 。我大胆预测,双汇不会是2008年的三鹿,轰然倒掉 。但双汇一定会成为2005年的光明,在回锅奶后让位蒙牛伊利,从此退出行业老大的地位一样,成为行业第二阵营品牌,让贤雨润金锣得利斯甚至更多的弟兄 。
危机分析
这是一次典型的严重危机,严重到可能考验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 。属于危机里的最危机——五星危机 。
双汇一直在广告中自称“开创中国肉类品牌”,一直强调“十八道检验,十八道放心”,平时说得多高兴,此时摔得多可怜 。双汇还是食品安全的示范单位,是行业诚信的标杆企业 。不仅打了自己企业的脸,还和三鹿一样,打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脸 。
危机处理中的关键点控制情况分析
双汇愧是快消品行业的品牌企业,因为快消品难免时时遇上或大或小的危机,所以应对起危机来,会有一些经验;为了应对危机,感觉也进行了不少培训和演练 。但显然,双汇集团在此次危机管理中,也暴露出不少危机管理的漏洞来 。
让我们逐一来进行分析 。
双汇在本次危机处置中,有若干点是中规中矩的,但因为一些平时公关准备不足,加上一些处置细节的失当,实在算不得成功的公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