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为何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下?有何隐情

商鞅是秦国的改革家 , 他创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 。为了保证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法律的监控下 , 商鞅身先力行 , 保证了每一次赏罚的分明 。“作法自毙”这个成语今人常用 , 查其源头 , 应该是典出《史记·商君列传》 。2400来年 , 这个典故一再被人使用 , 说明在中国———甚至是人类历史上 , 作法自毙的故事一再上演 。商鞅是卫国公室之后裔 , 源出姬姓 , 因此又被称为卫鞅 。到了商鞅这一代 , 由于是旁系子孙 , 家庭已经破落了 , 流落到异国 , 给魏国相国公叔痤当门客 。此人不甘心久处人下 , 少年时刻苦向学 , 史称其“好刑名之学” 。———刑名之学 , 就是法家的学说 , 走的是李悝、吴起的路数 , 和后世“法治”辞相近而意相差甚远 。
中国古代的法家不以保障普通人的权利 , 而限制官家权力为基础 , 相反乃是提倡官家特别是君主进行集权 , 用严刑酷法来威慑与管理官吏和百姓 。凡法家者 , 多刻薄寡恩之人 , 商鞅也不例外 。他的主人公叔痤在临死前对魏惠王说商鞅“年少有奇才 , 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 , 必杀之 , 勿令出境 。”惠王以为老相国病得厉害 , 说胡话了 , 没当回事 。商鞅逃过一劫 , 跑到相邻的秦国 。不久 , 深得秦孝公之大用 。商鞅如何取悦于国君 , 《史记》中有一番精彩的描写 。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是:颁布严厉而明确的法律;奖励军功;鼓励农桑;推广郡县制 。其中有一项内容对后世影响极坏 , 即“告奸” , 鼓励民间相互告密 , 告密者可获得官府奖赏 , 而知情不报者则连坐 。另一些内容则得罪了秦国的既得利益集团 , 将他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他用法律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 , 如以军功而不是以出身定爵位 , 敢拿贵族开刀 。
变法之初 , 太子犯法 。商鞅说:“法之不行 , 自上犯之 。”要按律法处罚太子 , 太子是继承人 , 不能受刑 , 于是就处罚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公孙贾 。这个威慑效果很明显:“明日 , 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 , 秦民大说 , 道不拾遗 , 山无盗贼 , 家给人足 。民勇于公战 , 怯于私斗 , 乡邑大治 。”———商鞅这种做法 , 是霸道而非王道 , 历代儒家多不持赞成态度 , 但是很管用 , 过程、手段是否仁厚、文明、合理都不重要 , 重要的是达到目的 。目的高于一切 , 这种“成功学”对国人影响深远 。
等到秦孝公去世后 , 当年被商鞅侮辱的太子即位 , 是为秦惠文王 , 商鞅的好日子到头了 。当初被他判处刑罚的太傅公子虔向国君告发商鞅谋反 。———谋反这类罪名是个大筐 , 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 是收拾政敌的最佳武器 。秦惠文王未必不知道当初商鞅那样做是为了秦国的强大 , 但是 , 秦国富国强兵的目的已达到了 , 商鞅已无什么价值了 , 再说啦 , 他得安抚旧贵族 , 顺便报自己的私仇 。———于是 , 商鞅必死无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