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接收 聊城人事档案接收指南

山东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接收 聊城人事档案接收指南

聊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指南如下: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 。
二、办理条件
拟申请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的流动人员 , 均可依据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

三、申请材料
(一)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流动人员档案接收手续办理 ,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聘用单位接收证明信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
(二)离开原单位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手续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关流动(辞职、辞退、退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原单位负责办理的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四、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二)审核后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三)档案接收后 , 按相关规定要求审核档案材料 , 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档案原管理单位;符合要求的在《流动人员档案接收登记表(薄)》登记后,移交档案管理科入库 。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
六、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 , 随到随办 。
七、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流动科窗口
电话咨询:0635-822501282186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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