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五马分尸,分的究竟是尸还是活人?

一开始是死后分尸,至少到元朝的时候还是如此 。不过后来慢慢演变成活着分尸了 。
五马分尸,学名车裂 。顾名思义,是用五匹马拴上绳子,分别系在犯人的手足四肢和头颈上,驱赶马向五个方向奔跑,把人撕成五块 。那场景可以想象,一定是血淋淋的非常吓人 。
传统说法都说秦始皇做车裂之刑,不过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车裂分尸的例子了 。可能在秦时,把这项刑罚固定为制度 。或者秦之前这一刑法少见,所以不提 。
元代徐元瑞写有一本《吏学指南》,里面说明白了,车裂是死后分尸 。
车裂:杀而分尸也 。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
所以我说,至少到元朝,车裂还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分尸 。
但徐元瑞一个元朝人,去说一千多年前的秦朝事,是否靠谱呢?我们要再到书中去找一找证据 。
假如史书上说“车裂某某”,就逻辑而言,无法断定是先杀再裂,还是直接裂而杀之 。只有在记述比较详细的时候,我们才能判定先后顺序到底是怎样 。好在具体的描述还是有几例的 。
看资治通鉴里的两例 。
其一是侯景杀人:
侯景遣侯子鉴帅舟师八千,自帅徒兵一万,攻广陵,三日,克之,执祖皓,缚而射之,箭遍体,然后车裂以徇 。
射箭满身,肯定是死了 。那么这里的车裂,就是把肢解尸体,而不是肢解活人 。
注意这个“徇”字,是展示的意思 。车裂以徇,就是肢解之后把尸体巡行示众——这一点我们后面要说 。
再看一个隋炀帝杀人:
十二月,甲申,述就畴外,缚诸应刑者于格上,以车轮括其颈,使文武九品以上皆持兵斫射,乱发矢如猬毛,支体糜碎,犹在车轮中 。积善、福嗣仍加车裂,皆焚而扬之 。
也是先射死后车裂 。已经都“支(通肢)体糜碎”,那肯定是死了 。
那么车裂最早是先杀后裂,这说法应该是可信的 。
不过人都死了,不管怎么剁碎,对当事人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也感觉不到 。那车裂的意义何在呢?
说一个别的例子 。李斯死的时候,是“被五刑”,也就是受了五种刑罚而死 。《汉书·刑法志》说,五刑分别是:
割鼻子
斩左右脚
打死
枭首
尸体剁成肉酱
据此,死后毁坏尸体,在古人观念中是惩罚之一 。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同样是杀人,为什么车裂是一种加重类型的死刑 。
上文说侯景杀人之后,把尸体展示巡行 。这似乎暗示一种可能,不管是车裂还是展示尸体,都是通过对尸体的处置,来传达类似的信息,即:对死者罪恶的彰示,和对于围观者的震慑 。
不过到了明朝以后,事情渐渐起了变化 。大明律中有一条:
凡杀三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迟处死 。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为从者斩 。
注解说:
【支解人】,谓将活人支解,如五马分尸之类 。
那么这时候,五马分尸已经是活裂了 。
东周列国志里面说:
车裂者,将罪人头与四肢,缚于五辆车辕之上,各自分向,各驾一牛,然后以鞭打牛,牛走车行,其人肢体裂而为五 。俗言“五牛分尸”,此乃极重之刑 。
东周列国志是小说,当然不能当做史实 。但却可以证明,在作者冯梦龙心中,五马分尸(这里是五牛)是把活人肢解 。这很可能也代表了当时的普遍观念 。
从这里来看,明朝以后,车裂就从肢解死人,变成了肢解活人 。
到了清末,就有五马分尸的详细描写了 。
有本书叫《洪杨轶闻》,看名字就知道,写的是太平天国时候的事 。书中写杨秀清拷打一个叫张继庚的读书人,要他招供内应是谁 。张继庚随手乱指,杨秀清随即把人拉出去杀掉 。一直杀错了三十来人,才明白过来上当受骗,于是把张继庚分尸泄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