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灵异怪事:史上盗墓者所遭受的八大报应

自古及今,盗墓都是“勇敢者的游戏” 。
盗墓者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当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脑袋 。盗墓是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还没有哪一位敢如街头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谁”般地狂言——我就是盗墓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案发,盗墓者很难被严惩 。
这时候,社会道德、人类伦理的威力便开始发挥作用了 。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谴责,甚至祭出“诅咒”的撒手锏,给盗墓者设计出了“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多不得好死 。此即《易·坤·文言》(“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盗墓者“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 。
报应,应该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的惩罚方式 。
报应现象一 患上恶疾
“好发冢”广川王左足生疮
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这样的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 。而“报应”存在的主观条件,则是古人意识鬼神概念 。
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里有一个故事,晋朝有个会看风水的人看过羊祜家的墓地后说:“以后能够出受命于天的君主 。”羊祜步害怕让皇帝知道了,遭灭门之灾,就让人掘断祖坟地脉,自坏风水 。见此情况,风水先生又称,“墓地的地势虽然被破坏了,还是要出摔断胳膊的三公 。”
不久,羊祜就坠马摔折了胳膊,后来果然官至三公的高位 。这件事里,报应与因果相连,虽然故事不足信,但说明古人是存在报应意识的 。
《搜神记》(卷15)里记录了一个广川王盗墓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 。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 。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 。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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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广川王叫刘去(亦称“刘去疾”),为汉武帝刘彻之兄刘越的孙子 。刘去盗墓时将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伤了,结果当晚回家就觉得自己的左脚不对劲,红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结果终生不愈 。
刘去“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 。”盗墓后患上了烂疮之恶疾,合了民间的所谓“报应”一说 。
报应现象二:意外伤害
好奇掘墓的温放之“坠马而卒”
在报应现象中,得病生疮还是轻的,厉害的当是不得活 。
刘义庆是南朝宋人,其所处时代盗墓现象频发,而类似的记录作品亦多 。《异苑》即为同一时期的刘敬叔编撰 。这也是一部类似于《搜神记》、《太平广记》的志怪类奇书 。书中第七卷专门记录了与盗墓有关的逸闻趣事 。
其中“温放之开冢”条——
“苍梧王士燮,汉末死于交趾,遂葬南境,而墓常蒙雾,灵异不恒 。屡经离乱,不复发掘 。晋兴宁中,太原温放之为刺史,躬乘骑往开之,还即坠马而卒 。”
王士燮的坟墓有怪异的现象,墓上常会有雾罩着,盗墓者不敢盗 。时为刺史的温放之不信邪,偏偏要掘开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鬼怪 。结果在回来的路上,从马上跌下来,活活摔死了 。
温放之的死应该是一种意外“交通事故”,可能仅是一种巧合,但与“报应”附会到一块就怕人了 。
报应现象三,上吊自杀
清西湖大盗掘冢遭奇报
《子不语》是乾隆、嘉庆时文人袁枚辑著的“奇闻集”,卷九中“掘冢奇报”的故事流传甚广——
杭州有一位靠盗墓发家的朱某,用今天的话来说,朱某是圈内的大腕级人物,见识广,经验足,连令人汗毛竖起来的僵尸都能说出一套一套的,有紫僵、白僵、绿僵、毛僵之类,一生盗墓无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