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尹嘉铨生平简介,最后是怎么死的?( 三 )


公堂上这些精彩的问答,看似东扯西拉,其实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千方百计地证明尹嘉铨妄递奏折为父请谥,请求从祀,决不是出于偶然,而是他一贯妄自尊大,狂妄悖逆的必然结果 。作为被告的尹嘉铨自知在劫难逃,所以只有无可奈何地认罪,但另一方面又不甘心蒙受许多不白之冤 。只能迂回辩解,千方百计表白自己的“狂妄悖逆”实非有意为之 。
但辩解归辩解,判官们并不因此就网开一面、手下留情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七日,大学士三宝、英廉及涉及此案的各部、司人员给皇帝奏疏,报告了尹嘉铨的罪证及刑审情况,最后建议将尹嘉铨凌迟处死,家产全部入官,所有书籍尽行销毁,其缘坐家属,男十六以上者皆斩,余人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
奏折递进宫后,乾隆皇帝于四月十七日下了一道长达千余言的上谕,历数尹嘉铨处处罪状,认为本应“凌迟处死,家属缘坐”,但为了表示皇上的大度,决定“加恩免其凌迟之罪,改为处绞立决,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 。四月二十日又复旨道:“尹嘉铨悖谬书籍既多,其原籍亲族戚友必有存留之本,著传谕袁守侗明切晓谕,令将其书籍板片悉行呈出,毋任隐匿,一并解京销毁 。”饬令各省封疆大吏,尤其是尹嘉铨家乡直隶和他曾任职的山东、山西、甘肃等省督抚,详细访查,“倘查办不实,致有隐漏,别经发觉,必将原办之该督抚等治罪 。”
军机处按照乾隆的谕旨,将尹嘉铨著作书目开列清单,抄送各地,各省的督抚,则按单查缴 。最后,“收获”颇丰 。据陕甘总督李侍尧于七月十四日奏报,甘肃共缴出尹嘉铨著作五十七种,计二百六十四本又九十册又一千五百三十四页,书版二百二十六块,击碎尹撰石刻碑文两块 。山西巡抚雅德于七月二十六日奏报,晋省查出尹嘉铨书文,十一种拓本是军机处书单上所没有的 。山东巡抚国泰于五月十八日禀报,共查出尹嘉铨纂著、疏解的书籍四种二百六十六部,磨毁石刻诗文、碑记数块 。福建巡抚富纲于六月十三日奏称,已经查出尹嘉铨著作九十余种 。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于五月二十二日奏称,共缴到尹嘉铨所编纂之书七种,计三百六十一本,书版三十一块 。十日二十二日,云南巡抚刘秉恬复奏,又查到尹氏著述十八种共七十九本,其中两种是军机处所开书单上没有的 。其它省份,如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也多有缴获 。
最后,各省督抚将缴到的尹氏文字封送北京集中处理 。尹嘉铨自著之书全部焚毁,由其疏解或作序的书则用抽毁的办法将其文字剔除 。
最终销毁尹嘉铨著述编纂书籍79种 。包括《贻教堂文集》、《近思录》三编四编、《随王草择言》、《皇清名臣言行录》、《尹氏家谱》、《思诚轩奏疏》、《二山尺牍》、《就正录》等等 。抽毁的有尹嘉铨疏注的《礼仪探本》、《共学约》、《小学大全》;作序的有《女孝经》、《家礼存义》、《纲目凡例释疑》、《作吏要言》等等 。
这种以书罪人、杀人、以人废书、禁书的情形在清代是司空见惯的 。尹嘉铨被皇帝视为“大肆狂吠”的“疯狗”,其个人和著作的命运也就在劫难逃 。本人先是被捕、抄家;继而拷讯,查审著作和藏书;最后“照大逆律”处绞 。而他的各种著作,无论是否大逆不道,是否触犯禁忌,一律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