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楚国大夫:申包胥的生平事迹简介( 三 )


楚国历经艰难,终于成功复兴,申包胥也践行了"兴楚"的誓言,楚昭王论功行赏,认为申包胥忠勇可嘉"封之以荆五千户"(《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
但是申包胥却不认为自己的作为有什么了不起,辞曰:"吾为君也,非为身也 。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尤子旗,其又为诸?"(《左传·定公五年》)申包胥一方面表明,自己的作为都是尽一个臣子的本分;另一方面"吾尤子旗"(子旗帮助楚平王登上王位,被任为令尹,次年,与人勾结,贪求无厌,被楚平王杀死 。),通过表明自己痛恨子旗来表达自己淡泊名利 。
据说楚昭王想以命令的方式让申包胥节士,但是申包胥"遂逃赏 。"(《左传·定公五年》)楚昭王使人求之不得,乃旌表其闾曰"忠臣之门" 。
对于申包胥的逃赏,《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七回《泣秦庭申包胥借兵,退吴师楚昭王返国》予以加工解释:"(申包胥谓其妻曰)吾始为朋友之义,不泄子胥之谋,使子胥破楚,吾之罪也;以罪而冒功,吾实耻之!"其实是以当时的观念去理解申包胥的作为,没有把握好申包胥的形象 。在申包胥那个时代,复仇之风是很盛行的,而且是很受赞扬的,但是忠义观念却有所欠缺,才会有那么多人才为他国效力,并且因为国君而仇怨自己所出生的诸侯国的事情也常见,申包胥之前楚国也有过析公、雍子、申公巫臣、苗贲皇等因个人恩怨对楚国复仇的故事 。申包胥"不泄子胥之谋"在那时看来是值得称赞的"义举",不能说申包胥是为"小义"而误"大义",因为这个协助楚平王扑杀伍子胥的"大义"之举是建立在国君暴虐、国家做无道之事的基础之上 。
申包胥虽然"逃赏",但是没有忘记自己对楚国的忠诚,在"逃赏"近三十年之后(《左传》载申包胥"逃赏"的时间是鲁定公五年即西元前505年,而《吴越春秋》所载申包胥出使越国的时间是勾践二十一年即西元前476年 。)出使越国,坚定勾践伐吴决心并教句践以"智、仁、勇"三策 。
申包胥先是以激将法,分析吴国正盛,试探越王句践伐吴的决心,再问句践何以战,最后点出"智、仁、勇"三策,可见,申包胥是一位眼光深远、善于剖析利害的战略家 。
申包胥对勾践的教诲,对于勾践灭吴有较大的帮助,《国语·吴语》随后载句践言"吾问于王孙包胥,既命孤矣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申包胥实现了楚国对吴国的报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