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有九位皇帝,为何出现了五次垂帘听政?

太后和后妃垂帘听政,是我国古代社会专制皇权与后宫制度相结合的产物 。
在两千余年的中国古代专制社会里,如果皇帝年纪轻轻就去世,太子还未成年,这就需要皇太后辅佐未成年的皇帝执掌朝政,即所谓的“垂帘听政” 。
这些临朝听政的太后,往往手握国柄,执掌朝政,成为当朝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 。北宋从太祖赵匡胤开始,到钦宗赵桓结束,一共有9位皇帝,由于古代医疗技术落后,以及宫廷争斗、内忧外患压力巨大等等的原因,北宋的皇帝大多英年早逝,这就导致继位的皇帝年龄都小或者来不及培养继承人 。
比如,第三位皇帝宋真宗赵恒活了55岁,算是寿命较长的,但在他去世时,太子却只有13岁 。第六位皇帝宋神宗赵顼活了38岁,继位的宋哲宗赵煦才9岁 。第七位皇帝宋哲宗去世时,年仅25岁,继位者端王赵佶年仅几岁,几乎没有接受过治国理政的教育 。在这种情况下,只得由皇太后垂帘听政 。
北宋因此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过5位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其中有的皇太后地位与皇帝相差无几,甚至与皇帝并称“二圣”,代皇帝奉祀太庙,与皇帝共同接受百官朝拜 。
但是,北宋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始终没有像武则天那样大权独揽,登基称帝,也没有像后来的慈禧太后独揽大权,这又是为何?
究其原因,这是因为皇太后垂帘听政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 。在诸多限制因素中,最为特殊的便是遗诏了,遗诏既是北宋皇太后得以垂帘听政的依据,同时又是限制皇太后专权并最终迫使她们撤帘归政的政治工具 。所谓遗诏,又叫做遗制,北宋9位皇帝中,除宋徽宗未驾崩即传位于其子宋钦宗,后徽宗、钦宗一并被抓到外民族地区,其余7位皇帝均留有遗诏,其中有3篇遗诏明确规定皇太后享有垂帘听政的权力——即《乾兴遗诏》《元丰遗诏》《元符遗制》 。
北宋遗诏在授予皇太后垂帘听政的权力时,都会给出听政的条件,在《乾兴遗诏》与《元符遗制》中,遗诏给出皇太后垂帘听政的条件是“然念方在冲年“,具体听政的内容为“方嗣君践柞之初,应军国事请皇太后权同处分” 。意思就是说,皇太后垂帘听政的原因是皇帝年龄太小,个人无法处理国家大事,或者皇帝刚刚继位,需要有人来协助他稳定政权,所以才需要皇太后垂帘听政,共同处理朝廷事务 。
这样的遗诏包含着一个重要意思,皇太后垂帘听政的基础是皇帝年幼或者缺乏政治经验,皇帝一旦成年,又有了从政经验之后,皇太后便失去了垂帘听政的合法基础 。这便给了北宋大臣们要求皇太后撤帘归政的理由,一旦条件成熟,大臣们便会时时敦促皇太后还政,让皇帝早日亲政 。就这样,面对士大夫所造成的压力,垂帘听政的皇太后不得不及时归政于皇帝 。
【北宋有九位皇帝,为何出现了五次垂帘听政?】众所周知,唐高宗皇后武则天在唐高宗死后垂帘听政,最终代唐建周,如果将那个时候的遗诏与北宋垂帘听政的皇太后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双方借以垂帘听政的遗诏对处理政务权力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 。
在《大帝遗诏》中,对武则天垂帘听政的规定是“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这个意思就是说,凡是所有的大事,皇帝与大臣之间不能决断,都交由武则天处理,与北宋的遗诏相比少了一个“权”字和一个“同”,说白了,皇太后的听政权力是有限的,必须同大臣们商议,共同决定 。然而,这两个字的缺失使得武则天垂帘听政的权力无限扩大,武则天可以不同皇帝、其他大臣共同商议,自行决定 。
这就造成武则天的实际地位与权力已经超过了皇帝,只要大臣与皇帝、大臣与大臣之间在处理政务时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即“军国大事有不决者”,武则天就可以凭借遗诏所赋予的权力,合法地干预朝廷政务,甚至废立皇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