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团贷款?推进我国银团贷款发展( 二 )


根据日本银团贷款和债务市场协会(以下简称:JSLA)的统计,二级市场的主要参与银行为日本三大银行(东京三菱日联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受让方主要为本地银行(29.6%)及其二级银行(18.6%)、信用金库(20.7%)、信托公司(0.7%) @7.2%)、人寿保险公司 (5.6%)、信用合作社 (5%) 。由于当地经济低迷,借贷需求减弱,加上负利率政策的实施,地方金融机构存贷差急剧扩大 。因此,本地银行及其二级银行对各种投资工具的使用需求呈指数级增长 。
日本银团贷款二级市场主要有三种交易结构 。1.指定债权转让,包括实物转让和无声转让;2.贷款参与(贷款参与协议);3.贷款债权信托(信托受益权/ABL资产-贷款资产支付)贷款协议) 。
为保证二级市场转让的顺利有效运行,日本制定了《动产/债权转让特别法》,并于2008年12月颁布了《电子债权登记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有效性 。
在法律保护的基础上,日本金融监督院允许相关机构按照标准制定和开发电子记录的债权 。电子记录债权是一种新型的货币债权,可以电子化记录电子债权记录机构管理的底层账户中的债权内容,产生法律效力 。目前,日本三大银行(东京三菱日联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均已按照标准建立了各自的电子债权登记机构 。记录电子债权的发生、转让、支付、交付、担保、变更等信息 。电子债权即使在二级市场交易中也可以将债权内容可视化,提高债权转移交易的安全性(避免重复转移的风险)和简单性(无需债务人参与) 。同时,与票据理赔相比,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进行管理,降低了成本和安全风险 。
三、对我国银团贷款市场的启示和建议
(一)在银团二级市场建设中,应广泛吸收和借鉴日本等成熟市场的经验,强化协会作用,促进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什么是银团贷款?推进我国银团贷款发展

文章插图
日本贷款债权的流动性始于 1990 年代初期,当时巴塞尔规则的引入是一个契机 。大约在同一时间,日本的泡沫经济崩溃了,日本的大型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相继破产 。1998年,实施了《早期改善法》、《金融再生法》和《债权转让特别法》 。早期完善的法律便利了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处理,债权转让特别法简化了获得第三方抗辩权的程序,这些都促进了二级贷款市场交易的增加 。2000年前后,日本银团贷款的规模开始扩大 。与此同时,2001年,日本成立了日本贷款和债权人协会 。贷款与债权市场协会在二级市场公布交易主协议,规定了信息披露范围和转让价格计算工具,促进了交易的规范化,促进了二级市场的发展 。此外,日本市场也在不断开发创新产品,例如开发以二级市场转移为前提的高流动性贷款、标准贷款做市、债权电子记录等 。此后,随着巴塞尔协议 III 的推出,信用组合管理、信用违约掉期和其他用于信用对冲目的的交易显着增加 。
为了促进包括银团贷款在内的二级市场交易,市场参与者必须有统一的交易程序和方法进行交易,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JSLA 在统一标准和系统设置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国银行业唯一的银团贷款专业委员会,应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行业法律的推广和实施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和法规,以及行业合作的深入和发展 。推动银团贷款市场蓬勃健康发展的职责 。
(二)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跨境银团,支持企业走出去,构建全球金融市场诚信机制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三大国家发展战略,明确了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 。未来中国经济将更加融入全球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通过“走出去”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 。充分发挥银行业优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专业的融资和智能化服务 。通过扩大跨境银团贷款规模和范围,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全球金融机构宏观协调,促进金融要素高效配置 。区域、市场深度融合,形成互补互利、互惠互利的良好局面 。根据沿线国家实际需求,提供高性价比的优质设备和生产线,在基础设施、工业装备等广泛领域开展产能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