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无薪试岗成企业逃避试用期新手段

一些企业通过无薪培训轮岗、签订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方式试用员工,减少用工成本——
无薪试岗成企业逃避试用期新手段
专家明确,无薪试岗违反劳动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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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 。但一些企业却采取种种手段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 。对于这种无薪试岗行为,专业人士指出是违反劳动法律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纠正同时完善用工制度 。
“甲方(企业)可根据乙方(员工)表现进行岗位调整,试岗期限为5天 。试岗合格者从正式上岗后起计发工资 。未达成用工协议者不付劳动报酬 。”近日,向《工人日报》采访人员展示与沈阳市某食品加工企业签订的无薪试岗协议书时,周恬称其为“免费劳动同意书” 。
被免费试用的劳动者不止周恬一人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较为特殊的一段时期,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 。
采访人员采访发现,部分企业为了避开试用期用工成本,选择招非全日制员工、无薪培训轮岗、签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违法方式“试用”员工,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 。
免费试用11人,未录用1人

违反劳动法!无薪试岗成企业逃避试用期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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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周恬是沈阳一所专科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专应届毕业生 。2月22日,她通过了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视频面试,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两天后,周恬兴致勃勃地到企业入职,却被告知先要无薪试岗 。3页长的试岗协议约定:试用期5天;除早午餐外,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企业觉得员工不适合岗位,可不录用不给赔偿 。当天,和她同来的还有10人 。
“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不试工连入职的机会都没有 。”虽觉得吃亏,周恬还是签了字 。每天早八晚五,打扫车间、装盒、挑拣次品,周恬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工作强度 。结果5天后,企业以“晕流水线”为由未录用她 。而且,同来的10个人也都没留下 。
和周恬不同,赵建军的试用期更长 。今年1月,他应聘到一家商超做果蔬分拣员 。公司先与他签订了3个月的非全日制劳务合同,约定每天下午工作3个半小时,按小时发工资,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疫情发生后,工作量翻了3倍,赵建军每天主动加班一个半小时,尽管劳动报酬多了,可公司对“转正”只字不提 。
此外,轮岗培训也成了企业“无薪试岗”的新手段 。2月25日,张佳乐结束了长达8个月的轮岗培训,最终留在了内科病房 。去年,她到一家民营医院工作 。单位向包括她在内的13名护士承诺,先在内科、普通外科、妇产科等10余个科室病房轮岗培训,定岗后再签劳动合同 。“我以为签合同后会把工资补给我们,结果医院说试岗期间免费培训员工,试用工没给企业带来盈利,因此没有劳动报酬 。”
招人者非用人者,试工成本高
【违反劳动法!无薪试岗成企业逃避试用期新手段】在不少被无薪试岗的劳动者看来,采取这种方式的企业是通过无薪试岗获得无价或廉价劳动力 。采访人员采访发现,企业这样做还另有缘由 。
“你们招的人,一有活就说家里有事,一出事就推得干净 。”经常有同事这样向肖岚抱怨 。身为辽宁一家物流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肖岚觉得很委屈 。
如今企业的招聘流程是,各部门提出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安排设计招聘条件、笔试面试后择优录用,试用期考核工作能力是否合格 。“求职者写在简历上的内容有时会有些夸大,甚至有所隐瞒 。很多岗位3~6个月试用期根本看不出来什么,转正后‘原形毕露’,再想解约成本太高,不仅要支付补偿金,还要重新招人 。无薪试用,是企业损失最小的办法 。”肖岚无奈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