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医患调解无果!错换人生28年事件始末来龙去脉

因与当年出生被抱错的医院协商未达成一致,“错换28年人生”事件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南都采访人员此前报道,5月12日,28年前被错抱、如今身患肝癌的男子姚策告诉南都采访人员,因治疗肝癌所需高额医药费,此前他希望医院能先行垫付 。而目前协商的结果为,医院仅同意借支,并建议走司法途径 。
在医院生产后,孩子为何会被抱错?抱错之后,医院应否承担,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南都采访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医院、抱错”为关键词检索出28份裁判文书,发现多次错抱孩子事件因医院工作人员过失导致,有的被错抱40余年后才发现,有的出生仅5分钟便被交叉抱错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上述判例中,法院均判决医院应赔偿相关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通州区发生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判决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当事双方家庭共计50余万元 。
孩子为何会被抱错?
为何在医院生产后,会出现孩子抱错的情况?南都采访人员梳理发现,多起孩子抱错案件均与案发时医院实行母婴分离模式有关,有家长曾怀疑孩子被抱错向医护人员询问,对方回复婴儿没有问题,直到多年后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并非亲生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07年审理的该市首例“串子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中,原告潘某、饶某在1986年6月均前往被告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处住院生育 。6月18日,原告饶某生育一子向某;6月23日原告潘某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子王某文、王某武 。
事发后,被告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对产后母婴实行分离制管理,新生儿由被告医护人员负责照顾 。20年后的2006年底,王某夫妇得知在通州区城内有一个长得和其长子一模一样的孩子,多方寻找联系上这名孩子的母亲饶某,并经亲子鉴定确认 。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当初被告实行的产后母婴分离制度管理存在瑕疵,致使发生串子事件 。该事件发生系被告管理过错所致,应对原告的寻子误工费、鉴定费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 。同时也应对向某、王某武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理部分进行赔偿 。
南都采访人员注意到,有两名产妇仅相隔五分钟各产下一名女婴,因医院护士过失,将二人抱错 。
陕西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法院2008年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显示,汉阴县人民法院查明,2001年5月2日,李某、刘某因临产到安康市中心医院待产 。次日凌晨3时许,两人相隔5分钟各产下一名女婴 。该医院护士因过失,误将李某所生女儿交与在产房外等候的刘某家属,将刘某所生女婴交与李某家属 。
还有的婴儿在医院工作人员为其洗澡时抱错,家属曾察觉到异常,但被院方否认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公布的一份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3月21日,原告陈某在被告温州友好医院生下原告黄某,儿子出生后第二天,温州友好医院工作人员在为婴儿洗澡时,将原告黄某与案外人白某、傅某之子换错 。
婴儿洗澡回来后,原告家人察觉,婴儿的鼻梁变高,遂向被告医护人员提出疑问,但被告医护人员答复原告家人,婴儿没有问题 。
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错换人生28年事件医患调解无果!错换人生28年事件始末来龙去脉】在医院被抱错孩子,医院是否有过错,应否承担责任?南都采访人员梳理发现,在裁判文书网显示的串子、错抱案例中,法院均判决医院需承担责任,对相关当事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前述温州市发生的错抱案件中,另一对当事父母傅某夫妇也将医院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产妇在住院生产期间,医院负有高度谨慎的注意义务,应确保产妇所生子女处于产妇及亲属的监护之下 。原告傅某在被告温州友好医院产下儿子后,被告医护人员在对原告儿子进行日常护理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致使原告儿子与他人之子换错,被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