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医患调解无果!错换人生28年事件始末来龙去脉( 二 )


一审判决书称,由于被告温州友好医院的过错行为,使得原告与亲生儿子分离近5年时间 。虽然其亲生儿子在另一对父母处得到亲生子女般的抚养,原告也与另一对父母之子建立了亲子间的感情 。但原告因无法弥补过去五年其与亲生儿子间的亲情空白,以及一时无法割舍其与所抚养的他人之子的感情,而遭受精神痛苦 。被告温州友好医院应给予相应赔偿以抚慰其精神伤痛 。
陕西安康汉阴县人民法院则认为,父母对子女监护、教育及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与生俱来的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连,是一种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 。
前述安康市中心医院对原告和第三人生产的婴儿在管护上有过错,造成原告与第三人交叉错抱孩子,其医疗行为直接阻碍了本案原告及第三人与其子女间权利的行使,导致原告及第三人精神遭受严重损害,被告应为此承担责任 。故原告及第三人要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 。
不仅被错抱孩子的父母作为原告起诉医院,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19年11月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被错抱的孩子本人也与医院对簿公堂,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判决书显示,1978年7月19日,原告洪某的生母谭某、养母宋某在沈阳总医院和平医院(现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分院)分娩期间,由于该院对其所生婴儿在管护上存在过错,导致她们交叉抱错孩子:谭某分娩后回到病房不久,医务人员把一名手上带着谭某名牌的男婴送到谭某身边,出院回家后为男孩取名付某 。
付某上初中时,谭某带其到牙病防治所矫正牙齿,验血后发现血型与谭某夫妇不符,经亲子鉴定,付某与谭某夫妇无血缘关系 。经过几十年的寻找,谭某于2017年才找到亲生儿子洪某 。2018年,谭某夫妇、宋某夫妇、洪某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在洪某一案的判决书中,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因被告医院的过错,导致二个家庭的父母与亲生骨肉分离40余年之久,被告的过错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洪某亲生父母抚养、教育自己子女的权利,同时亦侵害了原告洪某接受亲生父母的抚养、教育以及赡养亲生父母的权利 。
法院酌情认定,被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应赔偿原告洪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南都采访人员查询到,此前,法院已判决涉事医院分别赔偿谭某夫妇、宋某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5万余元 。
抱错之后怎么办?
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南都采访人员注意到,在多起错抱案件中,起诉时间相较案发时间已超过20年,有的甚至长达40年之久 。
前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案件是否超过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成为争议焦点之一 。法院认为,因原告直至2017年通过DNA鉴定结果,才得以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 。在此之前未主张权利,属于客观障碍,应作为特殊情况,实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宗案件内,错抱事件发生于1975年,但直至2014年、2016年,原告才分别与养父母、亲生父母进行亲子鉴定,发现两家孩子被抱错的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经权利人申请可以延长 。
南都采访人员梳理发现,发生错抱孩子的家庭中,有部分当事人发现此事后将被错抱的孩子换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