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抚养权案宣判 具体详情始末曝光一审结果是什么

他们是同性伴侣 。一个声称孩子是他自己的血统,另一个声称孩子是他自己怀孕和分娩的 。如何确定亲子关系?哪个妈妈应该抚养孩子?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举行公开审理,宣判了全省首例同性伴侣监护权纠纷案件 。
原告:“她只是代孕,我是孩子的妈妈”
原告小毅称:我是单身人士,一直想生个孩子,但因身体问题不方便生孩子 。2018年认识了小爱,小爱得知她的情况后表示愿意帮忙代孕 。
2019年3月,肖毅联系生殖服务机构后,两人多次前往医院进行预检和治疗,为试管婴儿做准备 。同年4月2日,小毅通过医疗手段取卵,用外人购买的精子培育出胚胎;同月7日,胚胎被移植到小爱的体内,小爱怀孕了 。
2019年12月,小爱在厦门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婴 。孩子出生后,小爱以孩子为筹码,多次对她提出各种无理要求 。2020年2月,小艾把孩子带走,并把孩子登记为女儿,表示不会再让小艾碰孩子 。
小怡说她想生孩子,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以她提供了卵子,并支付了购买精子等费用 。请确认小毅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判断孩子由他抚养 。
被告人:“我们是同性伴侣,孩子是我生的”

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抚养权案宣判 具体详情始末曝光一审结果是什么

文章插图
“我们是同性伴侣,不是代理人!”小爱在法庭上进行了辩护 。
小艾辩称,双方是同性伴侣,同居同居,生孩子是双方协商后共同决定 。小伊声称小爱是她的代理人,完全是捏造的 。
“那时,在同居期间,我要一个孩子是我们共同的决定 。”小艾说,当时双方还表示,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会跟随小艾,双方共同抚养成人 。
对于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小爱说自己也有养孩子的经济能力 。“而且孩子是我十月份怀上的,我和孩子有着天然的亲子关系,感情上也有很强的联系 。”小艾坚持自己是孩子的妈妈,孩子还小,需要小艾的养育和陪伴 。小毅与孩子没有强烈的感情和血缘关系,无论是孩子的母亲,还是孩子的父亲 。
真相:双方是同性伴侣,没有代孕协议的证据
湖里区人民法院确认,小易与小爱是同性伴侣 。两人交往期间,小艾于2019年12月在厦门一家医院生下女儿亚亚 。亚亚出生的医学证明上写着她的母亲是小艾,没有记录她父亲的信息 。根据小艺和小爱的微信聊天内容,可以确定丫丫的怀孕方式是双方在恋爱期间协商一致决定的,而小艺没有证据证明她和小爱有代孕协议.
采访人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形成亚亚胚胎的卵子属于小毅,精子是购买的;而丫丫从出生到2020年2月26日都由双方照顾,之后被小艾从住处带走,一直和小艾一起生活到现在 。
2020年5月9日,小艾向湖里法院申请鉴定其与丫丫是否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被小艾拒绝 。对此,小艾表示,双方已经确认了丫丫的产法,也承认形成丫丫胚胎的卵子是小艺提供的,不需要鉴定;孩子还小,和丫丫住在不同的地方 。,无法配合鉴定 。
判决:无法证明与孩子有血缘关系,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抚养权案宣判 具体详情始末曝光一审结果是什么】最后,湖里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小怡没有证据证明她是丫丫的母亲,她要求抚养丫丫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肖毅的诉讼请求 。
本案审判长表示,肖毅和肖艾作为同性伴侣,通过辅助生殖技术购买精子并受孕,既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也不违反一般伦理要求 。我们的社会以及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