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流程及审判结果分享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结果( 二 )


“此外,园方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一直缺乏,对游客的入园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流于形式,也是造成伤亡结果的原因 。”文秀峰认为,在该事件中,园方持续性违法经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救助不及时,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
据红星新闻获取的一份来自官方调查组的询问笔录显示,多位巡逻车司机表示,未接受岗前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和应急救援演练 。
赵某在起诉书中表示,动物园方向游客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本身的缺陷很大,是造成她遇袭重伤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其母死亡的主要原因 。
园方
已尽提示警示等义务
死者救女被咬是自甘风险
被告方、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则始终坚持园方无责的应诉主张,截至开庭前,其拒绝了法院的调解,表示“希望进行人道主义赔偿” 。红星新闻自赵某处获取的一份答辩状显示,在法庭上,园方认为,死者周某的行为是自甘风险行为,从感情上虽表理解,但法律责任上,该行为应自行承担后果或由赵某承担相应责任 。
赵某说,自己从未对外辩解过自己没有过错,“但是我母亲是为了救女儿才下车、才被老虎咬死,园方‘自甘风险’这样的措辞,太冷酷无情了 。”

事件流程及审判结果分享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结果

文章插图
▲庭审结束后,赵某戴着帽子和口罩接受媒体采访
去年8月24日,老虎伤人事发一月后,延庆区政府发布过一份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指出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老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
在“性质认定”方面,调查报告指出,园方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赵某及其辩护律师团队一直质疑这份调查报告 。赵某称,在此次庭审中,园方将这份调查报告当作“救命稻草”,始终坚称有调查报告作为佐证,强调“园方是无责的” 。长期关注此案的民商法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崧称,若非在法院要求下进行事故调查,在法庭上该份调查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
根据延庆法院通报,在庭审中,被告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辩称,被告系合法经营的企业,延庆区安监局等部门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相关事实的调查及认定结果说明,园方在此事件中无过错;被告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义务,尽到了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后,被告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被告先行垫付了抢救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过高且相关项目无依据 。因此,被告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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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我们的事给社会警示”
若庭审结果不满意,她会继续上诉
据延庆法院通报,原告赵某及亲属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案件将择日宣判 。
在公众面前,赵某始终戴着口罩 。一年零五个月前的那次事故,改变了她原本的生活轨迹 。事故之前,她原本的生活平淡而顺意,在老家一家国企工作几年,儿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后,她带着儿子来到北京,与在部队工作的丈夫一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