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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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人民银行、陕西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组建的会员制事业单位,为陕西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其具体业务概括为:建立并维护西安金融电子结算业务系统;建立并运行同城票据交换(清分)系统;建立并运行集中代收付业务系统;建立并运行支票影像CIS业务系统;承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会员银行委託的其他与支付清算相关的业务 。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控股西安银燕票据速递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银杰工贸有限公司 。银燕公司经营西安及周边地区银行结算业务的票据、报表、文档资料介质的送取勾对业务及其它相关业务;银杰公司经营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打码器、计算机耗材、银行专用器材的销售 。
基本介绍中文名: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成立时间:1999年
批准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地址:西安
业务範围:维护西安金融电子结算业务系统等
核心目的:为陕西经济发展服务
中心内容中心性质:中心为会员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管理机制 。中心採取会员制管理模式,凡经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批准成立,并承认中心章程的城市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后经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中心会员 。权利机构:会员大会是本中心的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 。中心的上级领导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心宗旨: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服从金融电子化的总体规划和要求,联合各会员单位共同建设西安支付清算网路系统;维护正常的支付手续;为各会员单位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经济的支付服务和準确、及时的金融信息 。中心目标: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人员队伍;形成一套科学、规範、高效的管理模式;建立一个安全、快捷、四通八达的电子结算网路 。完成以陕西省集中代收付系统、西安票据自动清分系统为支柱的支付清算业务系统 。以“準确、规範、安全、快捷”为原则,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为陕西经济发展服务 。会员名录: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西安市商业银行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交通银行西安分行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东亚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滙丰银行(中国)西安分行业务介绍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简介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是指收、付款单位(以下简称委託单位)委託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以下简称代收付中心)提出代收、代付业务指令,代收付中心负责将业务指令经小额支付系统转发至委託单位的开户行,后者通过办理定期贷记业务或定期借记业务完成款项的代收和代付,并将处理结果返回至代收付中心及委託单位。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可以实现客户任意选择一个银行账户(存摺、银行卡),一次签署授权协定,就可零手续费,缴纳电话费、移动通讯费、水费、电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而且业务由收费单位直接发起,银行直接从客户的账户内扣款,不需要客户干预 。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平台实现了两大功能,一是简化付款人去银行办理委託付款授权的流程,付款人一次到开户银行签署授权协定(一揽子授权),就可以通过集中代收付业务平台开通、终止对任意一家收款单位的付款关係绑定 。二是提供对付款人全程跟蹤式的服务功能,付款人可以在付款成功后收到简讯形式的账单,并可主动进行查询 。西安区域票据交换(清算)业务简介西安区域票据交换(清算)业务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採取相应的模式,按照一定的程式,吸收某一区域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清算帐户,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参与,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定时定点集中交换原始凭证,清算代收,代付票据资金的一种支付手段,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的重要跨行支付渠道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全国支票影像交换业务是指综合套用影像和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并利用支付系统网路将支票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