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企业专门招聘员工,借钱还债纷纷陷入泥淖犯罪泥淖( 二 )


为了能让更多人加入公司,公司还设计了一个奖励规则,即员工如果能够介绍新人进入公司,可以享受抵销10万元欠款的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也立即见效,一些员工在利益驱动下,不断介绍新员工加盟,公司也因此不断发展壮大 。
公司最初有三辆车是全款买的,后来买车就用这些车作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新车 。办理抵押贷款后,产权证必须抵押在银行 。但公司能用来抵押贷款的车辆毕竟有限的,为了满足更多新车抵押贷款的需求,叶青松等人一合计,想到公司联系到的出借人是自己认识的小贷公司老板,大多文化程度低,往往对用于抵押的证件疏于辨识和审查 。于是就想到了以补办无效或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作为经济担保的手段,以做生意、资金周转等为由骗取他人财物 。
沈健供述称,员工外出借款有一套固定的流程,一般都是先由一些资格老的员工充当担保人,以公司名义出面跟出借人沟通好,向出借人谎称借款人是自己朋友,是本地人,名下有车,因做生意临时资金紧张需要借钱 。担保人联系妥当后,再由先进公司的老员工出面,带领新员工上门以其名义借钱 。由于之前担保人已与出借人沟通过,等到员工上门时,只需要跟出借人商谈具体借钱金额和期限即可 。
就这样,至2014年5月25日,这伙人共骗得刘正平等19名被害人1000余万元 。员工借来的钱大部分转至叶青松银行卡内,叶青松用这些钱给员工发工资、偿还此前出借人的本金及利息,或者为新进员工买车、偿还车贷 。
2014年5月26日,叶青松离开青松汽贸后,公司的诈骗活动并未停止,沈健、吴佳佳又继续以上述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其中骗得被害人李宇明等20余名受害人1400余万元 。其中单笔诈骗金额最多的两名受害人被骗270余万元 。
“借钱”营销模式后的诈骗真相
该系列案件经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起诉,法院陆续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 。被告人叶青松、沈健、吴佳佳三人因案发在先,经吴江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审理,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14年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至45万元不等的罚金 。
叶青松、沈健等人策划以公司名义诈骗,并实际参与具体的诈骗活动,他们被判刑罚金可谓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然而,李明轩等员工因为入职案涉公司,在开展公司“业务”过程中被指控犯诈骗罪却多少有些令人唏嘘 。许多员工在庭审中辩解称自己与被害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且借来的钱均已交到公司,自己并无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故意,也未实际取得借款,进而为自己提出无罪辩护 。
法不容情,员工的辩解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显得十分苍白无力 。据起诉书指控,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明轩、赵宇可、单睿友在叶青松、沈健、吴佳佳的授意或安排下,由沈健、吴佳佳介绍三人出面,以补办无效或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作为经济担保的手段,以做生意、资金周转等为由,共骗得李海等9名受害人220余万元 。
由于所有的贷款都由担保公司办理,李明轩等涉案员工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且事后银行工作人员会以打电话的形式确认贷款事宜、核对身份信息,所以法院认定每个员工对自己名下的汽车有贷款均是知情的,“借”来的钱事实上被用于归还所欠贷款,进而认定相关员工有诈骗犯罪故意 。
2019年5月13日,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明轩、赵宇可、单睿友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3年6个月、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4万元和4万元 。据了解,其他十余名涉案员工也陆续被检察机关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刑罚金提起公诉 。至此,这起由叶青松等人一手策划的骗局,最终以相关涉案人员落入法网而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