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章插图
临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11月份开始组建 , 2005年2月25日挂牌成立并正式对外办公 。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 ,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
基本介绍中文名:临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建时间:2004年11月
成立时间:2005年2月25日
类型: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
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授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 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 , 拟订考核标準;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 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 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 , 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 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 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有关规定 , 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 , 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 , 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範性档案;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李永刚职务:市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分工:主持市国资委全面工作 , 分管党的建设、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分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 。杜刚职务: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正县级)、纪委书记分工:主持纪委工作 , 协管党的建设 。分管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 。王健波职务: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工:分管办公室杨红军职务:工会主任、党委委员分工:分管产权管理科刘泽祥职务: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工:分管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科 。冯宝兴职务: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工:分管考核分配科 。周志刚职务: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工:分管财务监督与审计评价科 。高健职务:市国资委调研员;分工:分管企业破产、协管财务监督与审计评价科 。闫春峰职务: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分工:分管董事监事工作科(办公室) 。潘振法职务: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分工:协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 。邵明志职务: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分工:协管办公室 。机构设定机关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科(市国有企业兼财务监督与审计评价科并破产工作办公室)、财务监督与审计评价科、考核分配科、产权管理科、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董事监事工作科(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纪委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範性档案 , 承担机关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综合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 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 。(二)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科(挂市国有企业兼併破产工作办公室牌子)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承担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推进市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市国有企业兼併破产工作办公室的有关工作;承办委机关法律事务 , 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研究国有资产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联繫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财务监督与审计评价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四)考核分配科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 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 , 规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五)产权管理科研究分析和提出完善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市属企业产权变动和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监督、规範国有产权交易 。(六)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拟订推动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七)组织人事科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外事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队伍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和出国审批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宣传和新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 , 协调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 承担市国资委团委的日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工作;负责处理所监管企业人民民众来信来访 , 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落实所监管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董事监事工作科(挂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牌子)按照有关规定 , 承担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承担 。市国资委纪委 ,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