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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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1日对于2017年全国部分节假日休息情况做出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 , 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放假 , 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 , 共7天 。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 , 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 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 , 共3天 。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 , 共8天 。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 , 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 , 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 确保人民民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