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司法认定标准 吉尼斯记录美国绿卡

判断案件是否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应首先查清该案是否具有涉外因素 。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已经形成一系列案例,因此了解并熟悉涉其司法认定标准尤为重要 。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对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仲裁、司法协助等事项作出特别规定 。有些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规定了国际商事案件的特别仲裁程序 。
【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司法认定标准 吉尼斯记录美国绿卡】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涉外纠纷解决程序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优先适用,否则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例如,在申请人连尚公司与被申请人亿起联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推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被申请人接受申请人委托在Google、Facebook、Twitter三大平台提供推广服务,被申请人支付服务费用 。之后,双方发生纠纷,被申请人根据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简称北仲)提出仲裁申请,北仲适用《仲裁规则》普通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申请人不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三大平台运营业务尚未获得进入内地,即三大平台的广告受众主要为境外用户,且三大平台运营服务器亦位于我国境外,因此应当认定本案中产生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即被申请人提供的推广服务)发生在我国境外,该案明显具有涉外因素,应当认定为涉外民商事案件 。北仲《仲裁规则》第八章“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仲裁庭对申请人申请确认该案具有涉外因素未予回应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违反了仲裁规则的相应规定 。1
司法实践中,涉外因素主要从当事人(主体)、标的物(客体)和法律事实(内容)三个要素来判断,要求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要素与外国存在有联系 。本文以实务案例厘清案件主体、客体、内容的涉外民事关系,分析其内涵与外延在实践中的发展,总结与各要素有关的办案经验,以期为办理相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提供帮助 。
一、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
198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只适用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我国领域外的也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当事人的涉外性主要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我国领域外的情形 。前者是根据当事人的国籍进行划分,后者是根据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进行划分 。另外,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追加外国当事人的案件,也具有涉外因素 。例如,外国人、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三来一补”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可以追加外国人、外国企业为共同被告 。
外国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向法院提交护照、履行公证认证手续的商业登记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起诉外国当事人的,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处于有效期内的被告商业登记证、身份证明、合同书等证明该被告存在的材料 。否则,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没有“明确的被告”,驳回原告起诉 。
例如,在佟某与方某投资合同纠纷案件中,笔者提交了经过公证的方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材料,该案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在加拿大公司Arden Holdings Inn与福建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笔者亦在立案时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原告加拿大公司经过公证认证的商业登记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在李某1与李某2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仅提交伯利兹国护照翻译件,未履行公证认证手续,不符合法定要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驳回其起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