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石案

坚石案【坚石案】北京坚石房地产公司诈欺案中的一对“鸳鸯”嫌犯,终被绳之以法 。市一中院一审以契约诈欺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併罚,判处主犯于波无期徒刑;以契约诈欺罪,判处于波女友蔡敏有期徒刑10年 。
基本介绍中文名:坚石案
审判时间:2006年3月17日
罪名:契约诈欺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主角:于波,蔡敏
简介

坚石案

文章插图
2006年3月17日,因在京城製造“坚石”诈欺大案而轰动一时的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及其女友蔡敏,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和有期徒刑十年 。这起沸沸扬扬的大案的结局,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冷清 。而于波和蔡敏在整个宣判过程中始终没说一句话,直到宣判后被押上警车 。警车悄悄融入建国门南大街熙熙攘攘的车流里,在北京春天的第一次沙尘暴来临之前,朝着郊外的监狱缓缓驶去 。这个春天的第一场沙尘暴突如其来,大风起时,所有的人避之唯恐不及掩面而行,家家关门、户户落锁 。当风停沙落,一切都变成历史的尘埃,桃花红梨花白,一树烟柳就染暖了京城春天 。于波假借房产中介掀起的“坚石”案就是一场沙尘暴,2005年还是怨声鼎沸,但到2006年春天,当本案真正终结的时候,曾经关注这个案件的人似乎已经忘记于波,忘记“坚石” 。坚石诈欺案,一粒尘埃引发的沙尘暴 。现在于波就是这样一粒落地的尘埃,他公司的名字曾经叫做“坚石” 。案件经过坚石诈欺案之所以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不在于于波和他的女友蔡敏,他们只不过是房地产中介行业里的小小沙尘 。人们真正关注的是频频在各种媒体上露面的地产大亨潘石屹 。作为中国房地产界出镜率最高、知名度最高的地产商之一,与潘石屹有关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是媒体追逐的对象 。正是潘石屹注册了坚石公司,他本人就是坚石公司的第一任法定代表人,潘石屹的弟弟接手后转让给了于波 。于波在诈欺的过程中对外宣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坚 。因为潘石屹的名人效应,于波矇骗了很多人 。而正因为这点,“坚石”出事之后,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有一点幸灾乐祸的味道,他们巴不得名声赫赫的潘石屹出点什幺新闻,以此增加报导的阅读量 。基于这个不为外人道的因素,众多媒体把一起司空见惯的诈欺案炒作成了2005年京城房地产界第一大案 。1999年9月,在京城声名鹊起的房地产商潘石屹注册了北京坚石房地产谘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谘询和中介等业务 。坚石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怀柔县雁栖镇下庄村南,法定代表人为潘石屹 。2001年5月15日,坚石公司变更名称为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坚,其余登记事项均未变更 。潘石坚接手后,主要做房地产中介业务,但经营状况一直不好,亏损越来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潘石坚开始打算出让坚石公司 。就在这时,本案的关键人物于波出现了 。于波是黑龙江省铁力市人,大专学历,近年来一直混迹于北京的房屋中介公司,熟悉此行业许许多多明明暗暗的行规 。2003年5月,于波通过朋友找到潘石坚,表示愿意接手坚石公司,并愿意承担坚石公司的所有债务、债权、财产,包括坚石公司的下属分部 。这正是潘石坚求之不得的好事,2003年6月11日,潘石坚和于波在坚石公司办公地点中鼎大厦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定 。于波付给潘石坚9万元买下坚石公司,首付1万元,另外8万元为分期付款,坚石公司其余债权债务全部由于波承担 。也就是说,于波用1万元买下了在北京房地产界赫赫有名但亏损60万元的坚石公司 。那幺,聪明绝顶的于波为什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其实,于波看重的就是潘石屹的名头 。在很多人眼里,潘石屹这三个字,毫无疑问就标誌着京城地产界的某种信誉和号召力 。老潘能在京城最繁华的黄金地段玩出一个“CBD”来,他旗下的公司怎幺会诈欺普通房主的几千块钱房租呢?尤为重要的是,在潘石坚转让坚石公司之前,坚石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是经营房屋中介的好载体 。他接手公司不到一周,就开始施展他的“空手道” 。2003年7月初,于波召集他的手下,开始实施他制订的经营策略 。刚开始,于波的主要策略是与房主签订一年的契约,争取两个月的免租金期;但与房客签订3个月的契约,收3个月的房租;而房客租住了3个月,公司却只给房主一个月的房租,然后跟房主找茬,撕毁契约 。于波认为,这样公司有了利润,还不违法,顶多是经济纠纷 。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月之后,于波就不满足于这样的小打小闹了 。8月初,于波召集全部部门经理开会,命令手下各部门将手中的房源低价出手,儘快收回资金,于波许诺给各部门的提成由原来利润的50%提高到营业额的50%,房价降价的幅度从300元至500元不等 。如此下来,房价降价再加上分配给各部门的利润,到坚石公司手里的钱缩水了一半还多 。利益所驱,坚石公司各部门员工拚命寻找客户 。但即使是这样,于波还是觉得资金来得太慢 。到9月初,于波再次召集部门经理开会,要求再次压低出租房屋的价格,至于压低的幅度,由各部门经理自行掌握,有的房子月租甚至降低了1000元 。如此压低房租价格,自然引来房客如云,于波手里很快拿到数百万元现金 。但是这样高进低出,意味着坚石公司要赔掉成本的一半以上 。于波手下的一位姓高的部门经理,在50天时间里,部门流水50万元,高经理拿到了19万元提成款,分给部下3万元后,他自己净赚16万元 。这钱来得太快了,他意识到早晚要出事,结账几天后,高经理就拿着属于他的16万元一走了之 。而于波也明白自己这样诈欺最后会出事,所以他在诈欺期间先后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让两个老乡担任 。通过这种“城头变幻大王旗”的猫腻,至2003年11月案发时,坚石公司已五易其主 。坚石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顺序是:2001年5月,坚石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石屹的弟弟潘石坚;2003年6月24日,潘石坚将公司转让给于波;2003年8月13日,于波又将公司转让给其同乡段玉龙;2003年10月31日,段玉龙将公司转让给王建华 。涉案调查结果于波大量将房屋低价转租出去后,并没有打算把收来的钱交给房主,他其实早已作好了携款外逃的打算 。但是,很多房主拿不到钱,自然要向“坚石”要个说法 。2003年11月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刑警经侦队接到一名姓冯的女事主报案称,她与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託契约》,然而,房子交给坚石公司代管以后,冯女士却没有收到公司应付的租金 。深感不安的冯女士赶紧与坚石公司业务员联繫,却无论如何也打不通业务员留下的电话 。冯女士立即找到中鼎大厦坚石公司总部,却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 。随即,冯女士向警方报案 。与此同时,海淀警方又连续接到数十个坚石公司客户打来的电话,都是反映坚石公司就地蒸发之事 。此时,中鼎大厦有几十名坚石公司客户冲进坚石公司总部 。在现场,几十名房主激愤的情绪难以控制,他们反映的情况与报案的冯女士大致相同 。坚石公司存在捲款出逃的诈欺嫌疑 。2003年11月9日,海淀公安分局刑警经侦队立案侦查坚石涉嫌诈欺案 。在事实基本清晰之后,海淀刑警全力以赴追查失蹤的于波 。但是,案发后于波下落不明 。警方只在罗马花园查到了于波以97万元现金购买的一套187平方米的住宅以及以48万元在朝阳望京西苑购买的一套两居室住房 。刑警对于波两处房产布控后,均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正当案件侦破陷入僵局之时,2004年1月中旬的一天,警方接到于波的妹妹托人捎来的话,问100万元能否为其哥哥买断官司 。随即,警方对于波妹妹北京的暂住地进行布控 。2004年2月10日,海淀刑警发现于波妹妹与海口一个长达57分钟的通话记录,海口被警方锁定 。2004年2月13日,北京警方根据这份通话记录,最终将于波可能藏匿的地点定位在海口市国贸大道天昊大厦内 。2004年2月24日23时许,公安人员敲响了于波的房门 。应声开门的是于波的女友蔡敏,公安人员进入房内时于波正在上网,在于波床边案头放着3本书,分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契约法》,3本书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 。于波辗转辽宁、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五省区,逃亡3个多月,他怎幺也想不到,北京警方能在天涯海角找到他 。此前,于波伪造了一个名为吕宜柱的假身份证,并準备做整容手术在当地隐姓埋名 。警察找到他时,于波正在想办法给自己弄一张“死亡证明” 。2004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契约诈欺及伪造居民身份证两项罪名批准对于波、蔡敏依法逮捕 。立案判决坚石诈欺案被媒体曝光后,在于波下落不明的前提下,社会和媒体的注意力瞬间集中在潘石屹兄弟身上 。2003年12月2日,潘石屹及其弟潘石坚在律师陪同下,向媒体澄清坚石公司和潘氏兄弟没有任何法律关係,并出示股权协定转让书予以证明 。潘石屹在接受采访人员採访时称,如果有关机构认定潘石坚对坚石事件负有责任,潘石坚将承担此责任,涉及赔偿方面的问题,潘石屹愿意借钱给潘石坚 。但潘石屹宣称“绝不给坏蛋埋单” 。但是,在于波归案之后,为了平息坚石诈欺案给京城房地产中介带来的震荡,潘石屹对外界宣布,虽然曾经说过“不给坏蛋埋单”,但鑒于于波已经落网和受害者的实际困难,他将拿出自己的1000万元“私房钱”,为于波“埋单” 。2005年1月14日起,理赔办公室开始发放赔偿金 。据悉,共对1400多名受害者发放了赔偿金 。2005年2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于波和蔡敏以诈欺罪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5年3月10日,轰动京城的坚石房地产诈欺案主要嫌疑人于波和他的女友蔡敏,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指控两人犯有契约诈欺罪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法院在经历两次开庭,审查了600多位证人证言,阅读了90多份案卷后,认定坚石公司诈欺房主、房客共258对、516人次,诈欺金额3799263元 。于波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契约诈欺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院数罪併罚,判处其无期徒刑 。而于波的女友蔡敏在于波的指使下负责收取所骗钱财、帮助毁灭公司财务账目等证据,并与于波共同捲款潜逃藏匿,其行为也构成契约诈欺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而在法庭上,于波不认可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 。一直表现非常镇定的于波在听到自己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表示坚决抗诉 。于波称:“坚石的责任不该由我负,我不认为自己构成了刑事犯罪 。”2006年3月17日,抗诉的于波及其女友蔡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