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销的通知

关于原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销的通知档案发布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範性档案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2011年5月26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公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级税务机关税收规範性档案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199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由省局机关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覆适用的全部税收规範性档案,包括对规制某一区域、某一行业、某一系统、某一特定群体乃至企业分支机构间不特定相对人的税政和征管问题的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1年5月13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附属档案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附属档案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转发、翻印、摘转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附属档案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处室发文的档案目录》(附属档案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未查到档案文本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附属档案5)予以发布 。并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凡是未列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附属档案1)的税收规範性档案,自目录向社会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得作为税收执法的依据 。2.凡是转发、翻印、摘转的税收规範性档案一律作废,其效力以原档案主办单位的清理结果为依据 。3.凡是以内设机构名义主办的档案一律作废 。4.凡是未查到档案文本的税收规範性档案一律作废 。5.《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中,《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实施所得税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国税发[2005]142号),其依据“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现公告修正为“分类管理,最佳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範避税”,其他内容不变 。6.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中,《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扩大车辆购置税业务範围的县市区车辆购置税征管问题的通知》(鄂国税函[2010]168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国税函[2010]200号)两份档案,根据《税收规範性档案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採用公告的形式发布,现予修正 。特此公告 。档案目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的税收规範性档案目录11 1994 关于棉花企业棉花销售成本组成範围的通知 鄂税发[1994]209号 失效12 1994 关于民政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鄂税发[1994]238号 失效13 1994 关于原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销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13号 失效14 1994 关于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33号 失效15 1994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室内外装修费装璜或室内设施安装调试业务範围认定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34号 失效16 1994 关于发票防伪专用品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36号 失效17 1994 关于从事交通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界定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39号 失效18 1994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集贸市场、个体税收和普通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48号 失效19 1994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汽车轮胎消费税徵税範围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54号 失效20 1994 关于在鄂中国航检局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4]55号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