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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购房面积包括购房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面积 。房屋登记部门须按照建设部于1995年9月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测算房产面积,该计算面积应与商品房购销契约中约定的面积一致,并作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核准面积 。其中应分摊的建筑面积及分摊原则,房地产商在房屋建成之后申请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经房产登记机关核准 。房地产商依此计算出公用面积分摊係数,并将其分摊到各单元套内 。
【购房面积】公用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室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房地产商的自用房,作为独立空间使用、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汽车库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不能作为分摊面积 。初始登记时,公用面积分摊原则未经房产登记部门核准,或未经初始登记直接办理购房业主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对其公用面积的分摊係数的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
当事人应在购买商品房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的30日内,持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买卖契约、产权证明、销售许可证、房地平面图、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 。
基本介绍中文名:购房面积
外文名:goufangmianji
类别:购房
内容:面积
选择方法选择购房面积应考虑哪些因素呢?一、购房目的购房如果主要是为了社交活动和居住,购买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 。如果只是为了居住和学习,面积可以按人口来计算 。二、考虑近期家庭可能发生的变化如家庭中可能增加的人口,是临时居住,还是长久居住,是否有出国、女儿出嫁等居住人口减少情况,是供老人居住,还是年轻人使用等等 。三、对自己的收支情况精心打算对自己今后的收入、房价增长等情况有自己的判断 。对尚缺的资金缺口,可採用借款、贷款、分期付款等形式进行购房付款 。一概有多少钱就购多大面积房屋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应该做到有目的、有计画,考虑会发生的可能变化,以争取最优惠房款和自己的购房面积的协调统一 。纠纷及原因(一)涉及房屋面积有关概念的纠纷 。在房地产市场上,通常会出现设计面积、建筑面积、销售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公用面积、暂测面积、实测面积、契约约定建筑面积、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等概念 。这些概念之间,既有密切联繫,也存在较大区别 。在订立契约时,应当对它们予以明确区分,切忌含糊其辞 。但由于目前商品房买卖契约大都採用房产商提供的格式契约,一些房产商乘机在契约中对有关的概念不作明确表述,蓄意含混使用 。如在契约中把各种不同的面积笼统、概括地表述为房屋面积;或者在不得不使用特定概念时,有意用彼概念替代此概念 。而在契约履行阶段,房产商则又按照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概念来履行义务,使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引起房屋面积概念纠纷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房屋面积管理政出多门、概念含糊、条文与现实脱节 。曾有人统计,从国家到地方,目前各部门有关商品房面积的档案多达13份,涉及设计、建造到销售、发证以及售后服务等诸多环节,各职能部门大多从自己运用的角度出发制定相应政策法规 。由于管理操作有交叉,从房屋建设到销售,各个不同阶段计算面积时採用不同档案作依据,因此难免会有矛盾和不协调之处 。另外,房屋面积有关概念含糊不清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在各部门制定的政策中,对公共部分的名称界定上分别使用了“公用”、“共用”、“共有”等不同称谓,这在发生纠纷时就很容易成为问题的焦点 。(二)公用面积分摊引起的纠纷 。住宅的公用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保障生活所设定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在房地产市场上,通常把公用面积计入销售建筑面积分摊给购房者,这部分面积称为公摊面积 。而在购房契约面积纠纷中,公摊面积是最有争议的 。房产商对购房者的欺诈是引起公摊面积纠纷的主要原因 。房产商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在:增加公用建筑的内容,将原本没有或不该列入的建筑列为公摊範围;在不增加公用建筑数量的前提下,将测量面积人为加大;调高公摊係数,在不改变实测公摊面积的前提下,增加每户的公摊面积;在履行契约时房产商擅自变更公用建筑分摊部位,或诡称增加了公用建筑要求购房者补款,或暗中减少公用建筑而不相应减少购房者的预交款 。有的房产商甚至对同一块地方,既分摊又出租,搞“一女两嫁” 。(三)垃圾面积纠纷 。所谓垃圾面积,是指在总使用面积中购房者无法利用的部分 。由于它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购房者的付款负担,而且形成了事实上的严重浪费,因而也易于产生纠纷 。垃圾面积的产生,可能缘于房屋设计不合理,也可能缘于开发商有意而为 。一般而言,房屋内的以下地方最容易产生垃圾面积:1、走廊 。套内设计不当的过道面积,可能会达5一l0平方米 。按现在设计的过道宽度,除了走路,基本上没有什幺用途 。2、进深 。进深增加,往往会使户型面积相应扩大,如果增加的面积可以利用,就无可厚非,但一般而言,70%的可能性增加的是垃圾面积,因为这样会造成客厅和餐厅面宽和进深比例的失调 。3、阳台 。现在的户型设计,一般每户都有面积不小的阳台 。好的设计将阳台功能细分成阳光室、观景平、服务阳台等等,而在不好的设计中,阳台是增加进深的办法之一,而且不太引人注意 。4、卫生间 。卫生间的好用程度与面积大小并不是成正比关係,而与管道井、通风井、入口开门位置等关係极大,如果设计不当,一味求大,这里也会有几平方米的垃圾面积 。(四)面积出入纠纷 。面积出入纠纷是指房产商交给购房者房屋实际实用面积与契约不符,发生建筑面积的增加或减少,因损害购房者利益而引发的纠纷 。以下几种情况极易引起面积出入纠纷:一是应付购房款不变,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同比减少 。此时,房产商或者隐瞒建筑面积减少的事实,或者在不能隐瞒时,拒绝购房者的退房退款要求,或者在购房者未要求退房时拒绝返还面积减少部分的房价款;二是公摊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减少,房产商拒绝返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三是总建筑面积不变,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四是套内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增加;五是套内面积减少,总建筑面积增加、公摊面积增加(第三、四、五等三种情况也是引起公摊面积纠纷的原因);六是总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同比增加 。在出现第四、五、六三种情况时,房产商不问青红皂白,强行要求购房者补足增加部分的房价款,从而引发纠纷 。七是当房屋面积存在出入时,在误差面积对应价款的处理上产生纠纷 。(五)当面积纠纷产生后,在确定解决争议的方法上产生新的纠纷 。购房契约中,购房者较容易忽略“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对该条款常常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明 。以致契约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在选择争议解诀方法上又发生新的纠纷 。目时,也由于房屋面积管理政出多门,在应由哪个部门裁决面积纠纷的问题上,购房者无所适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