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之一 明史( 三 )


二十四史之一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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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斯同 清初着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 , 博通诸史” , 熟于明朝掌故 , 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 , 皆“能暗诵” , 了如指掌 。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 。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 。因此 , 可以说 , 《明史》的初稿 , 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 。万斯同死后 , 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 , 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 , 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 。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 。王氏此举曾引起当时和后来文坛的非议和责难 , 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王鸿绪实际上是掠夺了数十年来以万斯同等人为主力的几十个学者的劳动成果 , 属于剽窃行为 。第三阶段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 , 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 , 迁延时日 , 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 , 直到康熙皇帝病逝 , 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 。但是 , 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 。除了政局稳定 , 经济也逐渐恢复 , 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 , 这些都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 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徵集方面 , 都是前所未有的 。因此 , 这近五十年时间 , 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 , 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 。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 , 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 。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 , 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 , 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 。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 , 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 , 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 , 包括纪、志、表、传 , 总计三百十卷 , 这便是王氏《明史稿》 , 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 。至乾隆四年(1739年) , 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 , 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 。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 , 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 , 张廷玉也是唯一在在清朝中配享太庙的汉人 。
二十四史之一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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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经过三次改稿 , 费时几十年 。《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 。首先 , 它体例严谨 , 叙事清晰 , 文字简明 , 编排得当 。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 , 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 , 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其次 , 《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 。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 , 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 , 尚有邸报、方誌、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 。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 , 仅各地的方誌藏于国家图书馆者 , 即达三千余册之多 。此外 , 如明人王世贞着述的《锦衣志》、《中官考》等 , 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 。这些 , 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 , 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第三 , 《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 , 也能秉直书写 。如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 , 都很有参考价值 。第四 , 《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 , 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土司”三目 。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 , 《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 。